Re: [請益] 請問土地持分的問題

看板 home-sale
作者 olivemina (哞)
時間 2015-12-10 10: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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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辦完買賣過戶,也有分割,來回一下不專業的實際情況 外公家有一棟透天要賣,前面道路(主要出入口)是共有地, 外公家持有九分之一,其他都是鄰居(都不是親戚) 要賣之前,我們都以為只要單純買賣房屋就好了 結果,事情不是如此單純.......... 透過專業的代書,我們才知道需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其他共有人 我舅舅每一戶都去口頭打過招呼,問他們有沒有要買,有優先購買權 然後想要協議分割那個共有地,需要請那九位,都到代書那去用印簽章 想當然,一直湊不齊那九個人的用印簽章,就是有人一直拖...... 然後又拖過了三、四個月之久,又有人說他沒收到存證信函,一直來亂 協議無效,走法院大家都懶,但是口說無憑, 一定要經過這些程序,不然房子賣不出去呀! 就算賣出去了,以後也會有無止盡的麻煩~ 所以找專業的代書很重要,雖然有點手續有些繁雜,但是可以好好的處理事情 鄰居算是還好處理 但是親戚之間,一定更要小心處理,要不然以後絕對吵不完!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99.9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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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mi2: 純好奇 那大樓公寓的地也是共有 怎麼不用問共有人? 12/10 11:06

literacy: 不是親戚關係,共有的型態有可能只是單純屬於分別共有 12/10 11:32

literacy: 所以只是賣應有部分,得自由處分,不用其他共有人同意 12/10 11:33

SDboxer: 這個代書太弱,存證信函就是郵局那邊也留底有一份,你只 12/10 15:34

SDboxer: 要有通知就好,是其他共同人要回復,十日內不回復視同放 12/10 15:34

SDboxer: 棄,且共有人是債權效力,非物權效力! 12/10 15:34

SDboxer: 上面Lit這邊也說了 你可以自由處份應有部分(民819)但 12/10 15:38

SDboxer: 還是要寄存證信函通知他共有人 但只要通知就好因為他們 12/10 15:38

SDboxer: 有同一條件之優先購買權 存證信函只是為了有公正第三方作 12/10 15:38

SDboxer: 證用 12/10 15:38

zeroize: 優先購買權非有通知就好 而是還有"送達"問題 12/10 16:17

zeroize: 只是一般土法34-4沒那麼嚴謹 地政有看賣方切結就過 12/10 16:18

zeroize: 若土104你沒有注意"送達"這件事 我看多半是會卡住 12/10 16:19

zeroize: 就算34之1只有債權效力 有時人家要搞你 還是會很煩滴 12/10 16:25

zeroize: 第二行是34-1 錯打成34-4 抱歉 12/10 16:37

lai517: 這個版上好多高手~ 12/1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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