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簽競業條款,未來可跟公司要求半薪獎金

看板 Tech_Job
作者 sbL (sbl)
時間 2015-05-10 09:14:50
留言 33則留言 (12推 2噓 19→)

有簽「競業條款」的人注意 未來可跟公司要求半薪獎金 頻果即時 2015年05月10日06:50 勞工們注意囉!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部分企業在勞工到職時,會簽約要求未來若離職, 一定期間內不得跳槽到同行工作,即「競業禁止條款」,勞工為求飯碗常無奈接受。 為此,勞動部擬修《勞動契約法》,未來若僱主要在契約中訂此條款,勞工在職時須 每月加發薪水的至少一半作為獎金,草案最快明年送審。對此,勞工樂觀其成認為有 助職涯發展,學者則憂企業會找方法規避。(葉國吏/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0/607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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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216169: 薪水先打6折 05/10 10:06

dakkk: 同1f 05/10 10:08

redips: 總薪不變,底薪變少,爽到雇主 05/10 10:12

gmd93: 1樓正解 05/10 10:42

cdplayers: 公司:這裡有份切結書....... 05/10 10:59

lspci: 薪水除1.5作底薪 05/10 11:06

freesamael: 怎麼不是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給付… 05/10 11:14

qui: 看到這新聞馬上想到1樓那個方法,鬼島老闆都有對策的 05/10 11:23

gn01642884: 這樣離職後不是就不能要求補助了? 05/10 11:28

weekman: 獎金綁競業?真是垃圾政府 05/10 11:47

amm123: 我解讀一下好了。基本上,在這個條款的保護下。 05/10 11:52

amm123: 違反競業條款,雇主可以要求過去給員工的薪水, 05/10 11:53

amm123: 返還一半。沒這個競業條款之前, 05/10 11:53

amm123: 只能要求分紅跟股票返還... 05/10 11:53

amm123: 也就是新的條款生效後,員工要返還:過去領的月薪的一半 05/10 11:54

amm123: + 所有分紅 + 所有股票...翻譯完畢。 05/10 11:54

lauto: 連我都知道怎麼規避了,老闆會不知道? 05/10 11:57

amm123: 舊的競業條款,不需返還領的月薪的一半。 05/10 11:57

amm123: 只需返還所有分紅 +所有股票... 05/10 11:58

liteon: 老闆發現競業條款嚇不住員工跳槽就乾脆弄點小錢真的來綁 05/10 12:10

liteon: 綁了之後因為有給錢所以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腳以外 05/10 12:12

liteon: 就算不能有效阻止員工跳槽還可以把員工賺的錢再尻回來www 05/10 12:13

liteon: 未來面試再拿總薪=薪資+獎金來含括全部更可以不花一毛錢 05/10 12:14

liteon: 就可以達到完全勝利以及完全的約束 偉哉台灣 XDDD 05/10 12:15

liteon: 之前看到最低22K含全勤/誤餐/交通補助/勞健保就覺得佩服了 05/10 12:17

liteon: 現在再看到這條..哇嗚..2020年台灣還在嘛 ~.~a... 05/10 12:18

rockwho: 果然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05/10 13:14

rockwho: 勞工真慘............ 05/10 13:14

ssmmss: 可以拿諾貝爾獎了 05/10 14:31

goldduck: 老闆好開薰 05/10 14:36

goldduck: 錢還是一樣多誰跟你會增加 05/10 14:37

james112214: 沒意義 05/10 21:56

lai624: 沒意義 通常都是有事才會出現 05/12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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