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法令不了解或有爭議,應該行文問誰?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時間 2012-06-18 20:55:02
留言 1則留言 (0推 0噓 1→)

: 遇到一個問題,我認為淹水時,機關不能花錢幫私人住宅抽地下室的水 : 民宅地下室淹水應該他們自己花錢請人抽 : 但是我們首長認為可以 : 這樣應該寫公文問哪個機關比較有公信力? : 我們首長可以講道理,如果有上級說不行,他不會免強 隨便找法條,到處都有,有錢有簽會計又肯過(這關才是重點,ok ?) 就行了...... 重點是 不能獨厚,要就大家通通都有,不然就通通都沒有~~~ 看是要基於 公共利益角度去簽(如預算有限的話,可以抽有提供作為 避難空間的地方) 還是要拿法條去簽(通通都有適用) 然後還要提到因為 某某天災(如 610 .......還是 615 ......:D) 災害防救法第 36 條 為實施災後復原重建,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下列事項,並鼓勵民間團體 及企業協助辦理: 十五、環境消毒與廢棄物之清除及處理。 ps.雖然第 36條1項要搭配第2項跑,不過第2項本來就是地方政府的機關權責 (簡單講..自己去搞) but若你們是直轄底下的蛆蛆,不是地方制度法定義的"地方政府", 就請示上級吧. -- ◆ From: 218.172.122.7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40024104.A.89C.html

anden:真的有點難認定~例如發沙包~80歲獨居老人門口要不要幫他堆 06/18 21:18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