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hristianity
感謝 bejoe 兄的回應,也謝謝你提醒查經者保持謙卑,不要帶著雙重標準審查別人的信
仰。這一點我完全同意。
但若我們談的是「教義是否能從聖經清楚支持」,那我們就要回到經文本身,而不是轉向
彼此得不得救的評斷上。本文也希望聚焦在神學論點本身,而非對任何信徒的信仰動機做
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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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教派都有解釋,但根據不能模糊
bejoe兄問:「哪個教派沒有人的解釋?聖經有三一神這個字嗎?有出版嗎?」
這正好說明重點:關鍵不在於「有無用詞」,而在於解釋是否以整本聖經為根據,是否經
得起檢驗與辯證。
三一神學雖無此詞,但是建立在完整聖經的啟示基礎上——耶穌受洗時聖父說話、聖子受
洗、聖靈降下(太3:16-17),耶穌說「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洗」(太28:19)等
等,這些是歷代教會逐漸確認的聖經共識。
相對地,**「沒有說方言就沒有聖靈」的主張,是否也能得到同樣層次的聖經支持?**這
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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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說方言是「領受聖靈的印證」?還是「得救的條件」?
你指出:「TJC主張的是說方言是領受聖靈的印證,不是得救的條件。」
這話在字面上看似澄清,實則遮蓋了核心問題:
若「領受聖靈」被視為得救必要的經歷,而「領受聖靈」又必須以「說方言」為外證,
那在實際上就已經是「說方言=得救印證」的結構,只是包裝得比較間接。
若 TJC 教導「沒有方言的人也可能得救」,那應該公開強調:說方言不是必要條件,
但實際聚會與講道中,多次將「方言」視為確認得救的憑據,這就是「教義與實踐不一致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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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能把「你得救了嗎?」拿來轉移查經焦點
你問我:「你有悔改的淚水嗎?有聖靈果子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我可以誠實回答「有,也常常不夠」,但這跟我們現在討論的重點無關
。
我從未質疑 TJC 成員是否真心愛主、是否在乎救恩。
我們討論的是:這套得救學說,是否合乎聖經?是否在傳講一種超出福音本質的「靈恩律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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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徒行傳的案例是描述,不是處處作為標準
TJC 常引用使徒行傳幾個例子:信而受洗、就說方言。但這些記載是否是「救恩的普遍標
準」,還是「特定歷史情境中的神蹟印證」?
就如 afsmart 所說——彼得與外邦人那段經歷,是神刻意用方言來證明「外邦人也能得
救」,這是為了改變猶太信徒的偏見,不是為後代樹立「每次得救都要有同樣現象」的律
。
記載不是命令,描述不是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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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再敗壞的教會,仍有主的靈——啟示錄與哥林多教會為證
你指出 TJC 是因為「想要補上得救印證的不確定性」,所以強調方言作為靈的明證。
但這會不會補過頭了?
保羅寫信給亂倫、紛爭、誇張使用靈恩的哥林多教會,稱他們是「在基督裡的聖徒」(林
前1:2)、「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面」(林前3:16)。
主耶穌責備推雅推喇、老底嘉等七教會時,從未說「你們沒有靈」,反而用聖靈向眾教會
說話(啟2~3章)。
所以,教義偏差≠沒有靈;沒有方言≠沒有靈。這才是整本聖經的共同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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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我沒有否定方言的存在,也尊重每一位說方言的弟兄姊妹。
但若我們將「方言」視為「是否得救」的試金石,那不但偏離了保羅對恩賜多元的教導,
也將救恩變成一種條件交易,失去福音原本「本乎恩、也因著信」的核心精神。
願我們都在查經中持守謙卑,也彼此激勵,回到那位向我們說話的主面前。
——Lanword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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