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沒有方言=沒有聖靈?聖經從未這麼說

看板 Christianity
作者 Lanword (新的開始)
時間 2025-05-07 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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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段討論TJC教義是否有非聖經明文支持的根據,其實雙方已有某種共識: TJC的某些得救條件(如特定受浸形式、方言作為聖靈印證),確實奠基於魏保羅的神啟 經歷,而非清楚的聖經明文命令。 這並不等於全錯,但至少意味著,其神學立場有一部分是「靈異經歷+教會傳統」構成的 ,並非聖經無可置疑的共識真理。 至於這樣的根基是否穩妥,孰是孰非,就交給還願意查經思考的朋友們去判斷了。 --- tf最新的回應提出一個極具爭議性的主張: 「沒有方言禱告=沒有用靈禱告=沒有聖靈=不是屬神的」 這其實是TJC最關鍵的神學邊界,也是最常遭到普世教會質疑之處。下面逐點簡述回應: 一、哥林多前書14章:說明功能,不是設下救恩門檻 哥林多前書14章確實描述了方言的屬靈功能,但不能因此倒推出:「沒有方言=沒有聖靈 」。 保羅在12章早已說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林前12:30) 「你們要切慕更大的恩賜……我指示你們一條極妙的道」(林前12:31) 若方言是每個信徒必有的救恩印證,那這兩句話根本不成立。保羅明顯視「愛」為更高表 現,而非方言。 二、羅馬書8章談的是「內住的聖靈」,不是「外顯的現象」 羅馬書8:9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這節經文講的是「靈是否內住」,並非每個人都要有相同的表現方式(如方言)。 聖靈的同在可以透過悔改的淚水、成聖的生命、平安的引導、對罪的敏感,甚至聖靈的果 子(加拉太書5:22-23)來彰顯,而不一定是語言形式的方言。 把「特定表現」當作「靈的唯一印記」,其實是一種靈恩律法主義。 三、若方言是得救條件,歷代信徒是否都錯了? 請問:路德沒有說方言,那他沒得救?加爾文沒有說方言,那他沒得救?數以千萬計的福 音派聖徒,奉主之名傳道、殉道,都不算屬神? 這樣的判準根本不是「聖經的共識」,而是「特定教派的標準」。 這不是在高舉聖靈,而是在用靈作為排他工具。 誇張的教會仍有聖靈——啟示錄與哥林多的明證: tf的邏輯似乎是:「教義一偏,聖靈就走;不說方言,就是沒靈。」 如果這邏輯成立,等於說救恩不是恩典,而是靠著教義完美或行為毫無偏差。這完全與基 督十架恩典的福音本質相衝突。 啟示錄2~3章,主耶穌親自對七個教會說話,其中好幾間教會問題極大: 以弗所:「失去起初的愛」 別迦摩:「有人服從巴蘭教訓,吃祭偶像之物,行淫亂的事」 推雅推喇:「容讓那自稱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僕人行淫亂」 老底嘉:「不冷不熱、自己以為富足,其實貧窮可憐」 這些教會明明已經「偏離真理」、「信仰敗壞」,但主怎麼對他們說的? 祂說「我知道你的行為」——祂仍與他們說話,仍差遣使者,這正是聖靈仍在運行的記號 。 若他們已無靈或是「邪靈掌權」,主耶穌不會用那麼長篇幅向他們說話,只會像對撒但一 樣直接審判他們。 再看哥林多教會: 哥林多教會有人亂倫不肯悔改(林前5),主餐亂搞(林前11),靈恩混亂(林前14), 結黨紛爭(林前1),但保羅怎麼稱呼他們? 「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教會」(林前1:2) 「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面」(林前3:16) 這就是最直接的反證:再亂的教會,只要仍是向主呼求、仍有基督根基,聖靈就不會撇棄 他們。 結語: 聖靈不是一種可被操控的經歷,也不是某個教會可以壟斷的通行證。 真正的福音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 :9) 若你把救恩建立在某種特定靈恩形式上,那你信的不是十架的福音,而是方言的教條。 願我們都用整本聖經的光照來看待聖靈,而不是讓一種經歷淩駕真理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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