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如何知道自己有永生?得救的憑據為何

看板 Christianity
作者 Lanword (新的開始)
時間 2025-05-17 0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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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兄 此文為個人的總結,後續若再重複相同論點,恕不再另行回應。 --- tf兄的回應雖立場明確,但其三個主要論證,皆無明文聖經根據,而是依靠「教派分類」 與「個人經驗」來判定他人靈命狀態。 我們當然可以對偏差教義提出批判,但若要進一步斷言某人是否「有永生」、「神是否住 在他裡面」,這類涉及終極審判的問題,不能僅靠我們的主觀看法或團體立場,而必須回 到聖經本身的判準。 只要一問:「這句話聖經有說嗎?」 你提出的三項核心標準就無法站住。 --- 一、教派歸屬 ≠ 永生判斷標準 你說:「摩門教徒不是基督徒,所以沒有永生。」 但聖經判斷一個人是否屬基督,是根據其是否「有基督的靈」(羅 8:9)、是否「在基督 裡成為新造的人」(林後 5:17)。這是對個人生命與信仰實質的判準,不是看他所屬的 宗派名稱。 我們可以也應該指出某教派的教義錯謬,但若要從教義偏差進一步斷定「其信徒皆不得救 」,這一步在聖經中沒有給我們這種授權。 而更值得指出的是:你實際上的立場,並不只是否定摩門信徒而已。你的體系觀中: 所有未接受 TJC 聖靈、未進入 TJC 體系的人,都沒有永生。 而這樣的分類準則,毫無聖經根據,只因個人天啟。 這樣的教條,不過是人意高過神的啟示,把群體歸屬取代了聖經本身的救恩標準。 --- 二、否定愛證,卻無法駁回經文應許 你說:「摩門彼此相愛不算,因為他們不是基督徒。」 但經文明說:「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約壹4:12) 這段話談的是愛的實際展現是否印證神的內住,並沒有加上「正統限定」的條件。若有人 真誠地捨己、彼此相愛,我們是否能完全否認那是出於神的工作?如果要否定這應許的適 用範圍,你必須提供更明確的經文,不然就只是立場先行。 你這回又拉了慈濟救援來對比。 事實上,他們在人道關懷上的愛,確實常令人感動,也值得尊重。 但我們也清楚知道,聖經所說的愛——agapē——是出於神生命的愛,帶有捨己、赦免仇 敵、與真理同行的本質,與人道主義出發點的同理與慈善在根源與深度上皆有區別。 正因為愛有層次之分、真假之別,才需要對聖經熟練、靈裡老練的人來分辨。 但你現在卻反過來,將一切非TJC體系的愛一律視為無效,否認神可能在他人生命中動工 ,這不是屬靈的分辨,而是教派的預設排除。 我們從未主張「只要有愛就是得救」,但你反而暗示「只要不是TJC的愛都不算」,這才 是混淆。 對認識聖經的人來說,「愛證」從來不是唯一憑據,而是與內證、真理、生命果子一起構 成的有力印證。 約壹4:12 是神的應許,不是你能加註教派排除條件的律法條文。 你若要否定這段話的適用範圍,請給出具體經文,而不是用邏輯套件與先入立場來推翻神 的話語。 --- 三、「凡受聖靈必方言」論,缺乏經文支持 你主張「凡受聖靈者都會方言禱告,這是共通經歷」,並嘗試區分「講道」與「禱告」兩 種方言,來回避林前12:30的直接挑戰。 但: 聖經從未說過「受聖靈後必說方言禱告」; 林前12:30 清楚表明:不是每位信徒都說方言; 你自行構建的分類與邏輯,若無明文支持,就不能反過來當作斷定他人有無聖靈的標準。 老話一句,這麼重大的教義,理應有明文教導。而事實沒有,只能見你們一直試著從某些 經節不斷推導再推導。 --- 結語: 總結來說,tf兄的整體立論方式,是: 先宣告立場,再用主觀看法解釋經文,最後以經驗蓋章審判他人。 這與「以經文為唯一準則」的信仰態度背道而馳。 沒有明文經文支持的判準,終究只是人的聲音,而不是神的話語。 與其相信一個來歷不明、難以查驗的所謂「啟示」或「靈的印證」,我想還是回歸聖經白 紙黑字,清清楚楚的教導,才是更可靠的根基。 此帖為總結,不再反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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