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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gin: 其實 要看他的房子開價多少啊.... 07/11 09:52
推 WashBoy: 主管機關沒擔當 不敢定義凶宅 也不敢認定凶宅 07/11 09:58
→ WashBoy: 把認定的工作丟給了仲介 把裁決的工作丟給了法院 07/11 09:58
→ bitlife: 這本來就信仰自由,主管機關若認定才是違反信仰自由,兩造 07/11 10:11
→ bitlife: 有糾紛不能和解就是上法院,看不出哪有問題 07/11 10:11
→ bitlife: 主管機關最多只能認定何謂非自然死亡的名詞定義 07/11 10:11
推 LeeAnAn: 推一樓,其實開價影響最大。事先告知是為了避免將來糾紛 07/11 10:17
推 WashBoy: 我在自家被人砍成重傷,拼了最後一口氣,爬到公共梯間, 07/11 10:26
→ WashBoy: 斷氣。我兒子委託仲介售屋,依內政部函示,勾選非凶宅, 07/11 10:26
→ WashBoy: 買方買到後得知,提告,三方一起上法院,賭這次法官的信 07/11 10:26
→ WashBoy: 仰,這樣的流程也太妙。 07/11 10:26
→ fox999: 到底是怕凶宅 還是怕房子有人死過(管他啥原因) 07/11 10:33
→ fox999: 都認為不是凶宅的有啥好不告知 不過就是想隱藏資訊罷了 07/11 10:34
推 whyooo: 這根本是突然的暴斃 07/11 10:34
→ whyooo: 哪來的自然死亡 07/11 10:34
→ whyooo: 很難界定 就沒人會買阿 07/11 10:35
→ whyooo: 最後一段 律師也真好笑 仲介又沒說兇宅 07/11 10:36
→ whyooo: 房仲揭露給買方 本來就應該 不懂裝懂 07/11 10:37
推 AIronKuma: 講的好像房仲變空空魯蛇的打手..魯蛇有盟友了 07/11 10:39
→ AIronKuma: 話說房仲不講..買了又去告房仲沒盡調查義務 07/11 10:40
→ AIronKuma: 難怪房仲業各種殘血..真的也是難為了 07/11 10:41
推 Lapodia: 就是想隱瞞啊 07/11 10:45
推 beebeebee: 咦?T大跑去哪?被水桶? 07/11 11:01
→ colbert0626: 某樓太強大 身故後還持續關心房版動態... 07/11 11:38
推 C13H16ClNO: 快轉跑道吧 07/11 11:47
推 zeroyaking: 就算不是凶宅 仲介知道也要告知 盡善良人之義務 07/11 11:50
→ zeroyaking: 其實這點我反而杜蘭屋主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07/11 11:51
→ zeroyaking: 買賣過戶就算不知道 之後鄰居三姑六婆一定會說出來 07/11 11:51
→ zeroyaking: 到時候又被告 上法院 不是多衰的 07/11 11:52
推 aaboutt: 怎麼看這仲介盡告知義務沒有錯,房子賣不掉是價格開的太 07/11 13:21
→ aaboutt: 芭樂,牽拖仲介幹嘛 07/11 13:22
→ paul0917: 太誠實了 07/11 13:47
推 masao0103: 有掛過人的,本來就應該讓買方知道的,有誰買東西時不 07/11 14:14
→ masao0103: 想知識與商品的詳細狀況? 07/11 14:15
→ AIronKuma: 這故事告訴我們買房來租也不見得穩賺不賠.. 07/11 14:38
噓 nccu5566: 屋主開太貴賣不掉牽拖,房仲沒告知賣掉也會被買方告,自 07/11 15:56
→ nccu5566: 己自售ㄅ 07/11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