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693753895.A.D80.html
推 jasonpig: 走動狀態比較好應對速度變化吧08/28 04:31
→ jasonpig: 站著不動是很放鬆的狀態,突然瞬間停止很容易倒08/28 04:32
推 liweihau: 走動狀態反而更容易摔吧08/28 10:26
→ liweihau: 電梯忽然停止時,除了慣性力以外,還有你原本往前走的08/28 10:28
→ liweihau: 動力,兩股力加成起來,讓你更容易往前倒08/28 10:28
→ a5mg4n: 走動狀態本來就在隨時應對各種負荷08/28 20:51
推 jasonpig: 走動狀態本來就會往前跨,反而容易應對08/30 23:17
→ hn9480412: 在北捷你站在中間只會被人撞而已 09/03 23:13
推 lianpig5566: 就隨便他撞啊 北捷也沒種一直廣播不要走動 09/03 23:41
→ lianpig5566: 不間斷廣播不要在電扶梯上走動,看誰說借過就問他是 09/03 23:42
→ lianpig5566: 不是耳聾 09/03 23:42
→ Stan6003: 北捷根本沒禁止走動阿,幹嘛自己創造規則? 09/04 00:08
噓 a5mg4n: 美國聯邦的2,3,5項就自相矛盾了 09/04 00:52
推 countryair: 從來沒有禁止走動吧 一直都是提醒兩側都可以站 09/04 08:58
推 temu2035: 兩側都可以站也可以走,請人借過要有禮貌,就這樣 09/04 09:46
→ temu2035: 撞到人就不對了 09/04 09:46
→ ckTHU: 人家專責機構對於走動有指導原則,台灣調研後的結論是什麼? 09/04 10:20
推 mackywei: 這邊的Center/中央 是指前後的中央避免被夾傷,不是左右 09/04 11:42
→ mackywei: 的中央啦~ 09/04 11:42
推 TheGhan: 我是盡量不用走的,被擋也不出聲,更不用提撞人;這年頭 09/04 13:43
→ TheGhan: 瘋子多,你不會知道當他在你後面會不會出一腳讓你滾到下 09/04 13:43
→ TheGhan: 面摔斷脖子 09/04 13:43
推 wcc960: 日本從1967年阪急/1970年萬博"官方宣導"站右空左以來 09/04 13:58
→ wcc960: (故大阪/關西地區目前仍保有這習慣) 09/04 13:58
→ wcc960: 現在實質也沒有任何社會共識啊 09/04 13:59
→ wcc960: 2016年業界調查仍有超過8成的人會在電扶梯上步行 09/04 14:01
→ ckTHU: 所以到底怎麼做才是安全,才是正確的?這個問題還是沒釐清 09/04 15:56
→ ckTHU: 如果電扶梯上行走沒安全疑慮 -> 恢復 右側站立、左側通行 09/04 16:01
→ ckTHU: 或是也可說明兩側都可行走,看要怎麼規劃人流 09/04 16:02
→ ckTHU: 如果有安全疑慮,除了宣導,也應該要明文出個安全提示或 09/04 16:03
→ ckTHU: 指導原則吧?不然誰知道怎麼做是對的? 09/04 16:03
→ ckTHU: 還是「民意多寡」>「SAFETY,或專責機構」? 09/04 16:08
→ Youkai0825: 安全原則就是手扶梯每次都會播的「緊握扶手、站穩踏 09/04 16:25
→ Youkai0825: 階」。已經做到每次都提醒的程度,剩下的就是乘客自 09/04 16:25
→ Youkai0825: 己要負責了。 09/04 16:25
→ ckTHU: 「緊握扶手,站穩踏階」如果是基於調查研究的安全提示原則 09/04 16:31
→ ckTHU: 我可以理解爲「走動」有安全疑慮的嗎?還是走動很安全? 09/04 16:33
→ ckTHU: 如果走動不安全,應「負面表列」說明有安全疑慮。 09/04 16:35
→ ckTHU: 很多人會在「水深危險」的地方冒險戲水,但這警示起碼清楚 09/04 16:36
推 wcc960: 日本很多車站其實都有這種警示了 但也沒改變什麼過 09/04 17:44
→ ckTHU: 對的事情不做,不對的事一直做,應學的是別人的優點非缺點 09/04 18:05
→ ckTHU: 而且對的事,我們不做第一步,比如先做警示,那還有啥好說 09/04 18:06
→ ckTHU: 錯誤的事情也不會因為人們不改變,就突然哪天變成對的 09/04 18:07
→ wcc960: 這本來就與對錯無關,對錯就算給你爭贏了也無任何意義 09/05 17:13
→ wcc960: 簡單來講就日本車站一堆警示了 看得懂的人都知道步行不好 09/05 17:14
→ wcc960: (就你想說的錯誤吧) 但8成以上的人還是照走不誤 就這樣 09/05 17:15
→ wcc960: 除非有種搞罰則,不然這議題再吵1萬次也無任何意義 09/05 17:17
→ ckTHU: 我不認為日本做什麼都正確,更值得思考的是我們怎麼做更好 09/05 18:28
→ ckTHU: 到訪南北美、歐,前面有人站在左側或右側,我都覺得挺正常 09/05 18:30
→ ckTHU: 無論大眾運輸或商場體驗大致上,不會有像台灣還會一直看你 09/05 18:31
→ ckTHU: 的餘光?但說實在也不能說明什麼,問題的本質是 09/05 18:33
→ ckTHU: 怎樣做才是可以讓公共環境更安全的 09/05 18:33
→ wcc960: 但說真的日本現在做得都比台灣多太多了 也還是這個樣子 09/05 22:11
→ wcc960: 就更不必奢求台灣怎麼做會"更好" 除非有種直上罰則就是 09/05 22:12
→ wcc960: 不定罰則一切都是白說 白做 白費工夫 09/05 22:12
→ ckTHU: 不是啊,現在連安不安全都不清楚,當然要直接挪用國外主管 09/05 22:22
→ ckTHU: 機關的思路也可,國內自己要先明確,才有辦法出指導原則 09/05 22:23
→ ckTHU: 有燈塔後,如果不遵守的還釀成災情,再收緊政策開罰不是嗎 09/05 22:24
→ wcc960: ^^^^^^^^ ^^^^ 09/05 22:29
→ wcc960: 這兩者之間也遙遠得很 不是一句話這麼簡單 09/05 22:29
→ ckTHU: 我先寫信去問吧,希望不是罐頭回應,畢竟這也不是你我專業 09/05 22:31
→ wcc960: 去爬個文看以前吵過多少次 你就不會這麼理想化了 09/05 22:32
→ ckTHU: 是覺得與其信上面那些紛擾,還倒不如相信專業或主管機關 09/05 22:33
→ ckTHU: 或他們的調研結論,足以凌駕國外這些主管機關,那樣也不錯 09/05 22:35
→ wcc960: 你的夢太美 現實追不上的 :p 09/05 22:37
→ ckTHU: 啊現實就國外有公信力的主管機關有Announcement 09/05 22:37
→ ckTHU: 所以才說,台灣行人可以容忍這涉及你我安全的問題不清不楚 09/05 22:38
→ ckTHU: 而不是反過來要求政府說明白,這不是很怪嗎? 09/05 22:39
→ wcc960: 現實是老百姓:Announcement是什麼? 能吃嗎 09/05 22:39
→ ckTHU: 先有 Announcement,後面就是執法力度的問題 09/05 22:40
→ ckTHU: 在國外工作經驗,很清楚的是安全政策無論涉及消防還 OSHA 09/05 22:40
→ ckTHU: 疲憊時肯定會便宜行事,但規則要訂清楚,說明白有沒有安全 09/05 22:41
→ wcc960: 一點都不怪啊 就大多台灣人不care 你說再清楚明白也沒用 09/05 22:42
→ ckTHU: 隱患,定清楚後大家要遵守 keep everyone in the same page 09/05 22:43
→ wcc960: Announcement若是地面 執法力度(開罰)就是月球 09/05 22:43
→ wcc960: 先看從前者要花多少工夫才到得了後者再說 至少在這議題上 09/05 22:44
→ ckTHU: 不會吧.. 我之前被執法機關無論警告還是開罰公司都遇過 09/05 22:44
→ wcc960: 我說在手扶梯步行這議題上 你/公司遇過是被哪裡開罰過? 09/05 22:47
→ ckTHU: 一樣公共安全問題,高空作業 Work at heights 的 harness 09/05 22:49
→ ckTHU: 覺得不高就不想上全套防護 人家執法就用卷尺量高度 09/05 22:50
→ wcc960: 扯不是手扶梯的幹麼...哪根筋讓你以為能類推適用 = = 09/05 22:52
→ wcc960: 不管日本台灣都不會擺在一起比啦 09/05 22:53
→ ckTHU: 你有看到我那個州層級的就是這個勞動工業安全部門的權責嗎? 09/05 22:53
→ ckTHU: 我要說明的是,SAFETY 執法機關就是這樣看待安全政策的 09/05 22:54
→ wcc960: 也不是用啥'公共安全'這種浮濫名詞就能概括/類推的東西 09/05 22:55
→ ckTHU: 你說不是,但那就人家業管範圍啊,無論高空作業還手扶梯 09/05 22:56
→ wcc960: 在手扶梯議題上要打到這麼高空 我真的只能說你有夢最美了 09/05 22:58
→ wcc960: 請繼續加油吧XD 09/05 22:59
→ ckTHU: 我是覺得,台灣連這麼小的公共安全都說不清楚,也不會太意 09/05 22:59
→ ckTHU: 外公安事故會很頻繁發生如本討論串新聞,也不知道怎麼制止 09/05 23:00
→ wcc960: 就是事小才不會清楚 如菜市場闖越馬路一樣 09/05 23:02
→ ckTHU: 行人穿越馬路是另一個層次,也就是重要性如何衡量的問題 09/05 23:03
→ ckTHU: 台灣有進步的是,終於重視行人路權,也就是沒多久前的政策 09/05 23:03
→ ckTHU: 但可能很多人還無法理解,在西方國家這麼施行的用意是什麼 09/05 23:04
→ ckTHU: 比如説,我住 NYC 時就聽到很多台灣人表示,為啥紐約人 09/05 23:05
→ ckTHU: 時常在小路上闖紅燈,不守法之類的 09/05 23:05
→ ckTHU: 對,就跟你說的菜市場穿越馬路一樣,這在美國社會大家也不 09/05 23:07
→ ckTHU: 會說什麼,因為相比之下,行人穿越所造成的損害跟其他能比? 09/05 23:08
→ ckTHU: 核心的價值就是,怎麼思考才是正確的。如果台灣跟 NYC 一樣 09/05 23:09
→ ckTHU: 西方國度一樣,對人很重視,大概很快會想通。 09/05 23:11
→ ckTHU: 不然哪天在 NYC 撞到個諾獎都不知道 09/05 23:13
→ ckTHU: 回想了下,MTA等管理思路很多也是這樣的,比如要花多少資源 09/05 23:15
→ ckTHU: 去管理逃票、喝酒吸毒的,要防弊到什麼程度才合理? 09/05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