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升官等考試類科與職系任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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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wansoul (台灣魂)
時間 2022-07-07 1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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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原本銓敘的職系為矯正職系(現已合 併為司法行政職系),後單向調任至綜合行 政職系5或6至7的科員職務,銓委5,那麼 薦任升官等考試報考曾銓敘過的矯正類科, 及格後能否憑此類科的考試及格證書去銓 敘綜合行政職系薦6的資格?即是否能以與 綜合行政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且得單向調任的 司法行政-矯正類科的升官等考試及格取得 綜合行政職系的薦任資格? 還是一定要考現職銓敘職系(綜合行政)的 類科(一般行政或一般民政)及格才能取得 現銓綜合行政職系薦任的任用資格? 先謝謝各位前輩的回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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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nuboy: 可!可以報考就可以銓敘!我考司法行政科,銓敘教育行政 07/07 20:32

mapletree: 不用,我就認識好幾個監所撐到薦任訓通過才跳出去的, 07/07 21:05

mapletree: 監所薦任訓名額真的超多 07/07 21:05

ezmantalk: 你搜一下關鍵字吧 本版早就有人問過了 07/07 21:21

airlow: 可,我也是這樣 07/0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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