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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vbnm0910: 院授主預字第1030101699號函 11/20 10:23
→ cvbnm0910: 去參加選務講習不是已經領200元了嗎? 11/20 10:25
→ xxxxcat: 參加選務講習好像是用公假,不是出差,所以沒差旅費 11/20 10:39
→ xxxxcat: 另外講習費已包含交通費,所以得重複報支 11/20 10:45
→ xxxxcat: 不得 11/20 10:45
→ xxxxcat: 上面這是選務承辦人的回覆,可以參考看看 11/20 10:46
→ maniaque: 兩百塊買斷嘍~~~~~ 11/20 10:51
推 lucifer04: 借問一下…區公所發文訂定我週末上講習,但我用自己的 11/20 11:03
→ lucifer04: 休假星期六去參加講習它算我公假?這個法令依據是什麼 11/20 11:03
→ lucifer04: ?不太合理吧? 11/20 11:03
→ maniaque: 你當時可以跟公所講換時段...現在已經剩三天,來不G了~~ 11/20 13:51
推 cashliu: 有個函釋說休假日奉派參加講習宜給與補休 11/20 15:44
推 lucifer04: 但區公所開的時段全都是非上班時段哦!而且公所當初公 11/20 16:07
→ lucifer04: 文說有補休…都上完課了昨天突然被電話告知公文誤繕全 11/20 16:07
→ lucifer04: 改公假… 11/20 16:07
推 lucifer04: 我完全沒有改時段的餘地,不知道這個可否申訴…因為覺 11/20 16:09
→ lucifer04: 得有點扯,明明是自己的休假卻報公假… 11/20 16:09
→ cashliu: https://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1 11/20 16:20
→ cashliu: 005 11/20 16:20
推 lucifer04: 回樓上,我認為這不符合自行和奉准吧,反而是符合91年 11/20 16:34
→ lucifer04: 函釋中的指派特定公務人員,我是被公文指定特定時間地 11/20 16:34
→ lucifer04: 點並公文告知有補休,並在事後被電話告知公文誤繕 11/20 16:34
→ lucifer04: 不止我…是整個公家單位的選務人員都是這樣 11/20 16:35
→ ezmantalk: 公假有明定於請假規則內是公假沒有問題 假日公假是否 11/21 08:39
→ ezmantalk: 給予補 依前人事局91年函釋機關因業務需要確有佔有休 11/21 08:39
→ ezmantalk: 息日宜給補休 意思是要你簽是否業務需要長官決定給不 11/21 08:39
→ ezmantalk: 給 無論對方公文如何寫 本機關該要簽還是要簽 11/21 08:39
→ ezmantalk: 公假登記及假日公假得否補休是兩件事 不是作公假一定沒 11/21 08:42
→ ezmantalk: 有補休 要看公假登登記時間指派情事及是否佔其休息日 11/21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