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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iopapa: 之前遇到的就是有人綁兩個約 就是之前考A區地特 之後考11/04 22:58
→ paiopapa: 上B區地特後 做一陣子就回去A區綁回原來的約11/04 22:58
→ paiopapa: 還有另一個是借調 是連人帶缺走 但多發生在上級機關11/04 22:59
→ paiopapa: 總之不可能用101地特的考試及格證書的身份調到中央11/04 23:02
→ maniaque: 請自己去 google 蘇嘉全 夫人11/04 23:07
→ d10191027: 有關係,沒問題。11/04 23:17
推 Lumia520: 應該是借調,只有借調才能突破這道高牆11/04 23:18
→ DongRaeGu: 有關係就能借調11/04 23:39
→ maniaque: 人家還是依法....行政.....11/04 23:58
→ maniaque: 原PO若搞不懂,可以爬爬之前 澎湖空難,那位地特傷者11/04 23:58
→ maniaque: 之前板上敝人有寫文章,看得懂就看吧11/04 23:58
→ otis000: 借調只是把人借過去 佔原機關缺 領原機關薪水11/05 01:23
→ otis000: 只要首長同意 你人事也沒資格放屁 形式上他還是機關的人11/05 01:24
→ chungrew: 借調可以11/05 10:44
推 tenka92417: 蹲完就能無縫接軌啦11/05 11:26
→ yeomanc: 綁約期內,不能借調,11/05 21:21
→ AHELF: 機要?11/05 21:42
→ otis000: 借調你就是原機關的幽靈人口 只要你缺在 綁約都有在算 11/06 13:11
→ otis000: 廉政署剛成立的時候 裡面一堆人都借調的 綁約的一大堆 11/06 13:12
→ otis000: 如果綁約不能借調 那yeo快去跟人事總處檢舉廉政署查爆他 11/06 13:13
→ yeomanc: http://person.miaoli.gov.tw/board/viewB.asp?ID=13376 11/06 19:30
推 psdc: 借調帶缺等約滿有缺直接在借調機關轉正 11/06 19:31
→ yeomanc: 文章代碼 #1JrD7aio 11/06 19:33
→ paiopapa: 不過該函示是對於個案 只發函給苗栗縣政府 沒有發函給各 11/07 08:38
→ paiopapa: 地方政府 現在還是一堆有綁約內借調的情況 而且借調只有 11/07 08:38
→ paiopapa: 機關人事知道 好像不用報備到銓敘部的樣子 11/07 08:39
→ sophy3388: 我有碰過地特約還在商調到中央機關的,最後結局是做了 11/07 18:41
→ sophy3388: 兩個月被發現後乖乖回原單位服務,超丟臉的。 11/07 18:41
推 nlevta: 樓上的案例也太扯了吧...丟臉的應該是那個中央機關的人事 11/07 20:47
→ nlevta: 這人算幸運,舊機關還有缺可以塞回去,如果補了人恐怕回 11/07 20:49
→ nlevta: 不去 11/07 20:49
→ a9301040: 沒辦法突破 11/08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