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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onoisy: 連派令都沒有是要怎麼報到?貼文的人可能沒修到文吧 06/25 13:13
→ toonoisy: 看三,應該是沒修到的文,像約聘僱之類的... 06/25 13:13
→ egavas: 我之前也是相同情形,早上面試,下午就報到,俟後才發商調 06/25 14:09
→ egavas: 函,也是台北市的國中 06/25 14:09
推 sealikesea: 我是早上面試下午錄取隔天先報到,後來才會發商調函 06/25 17:52
→ sealikesea: 學校應該是確認你是否要去,不去就直接換候補 06/25 17:53
推 ann99: 學校都是這樣,當天考當天甄審會,然後先報到才辦理後面商 06/25 18:22
→ ann99: 調事宜。這是我母校的缺,可惜職系不符,不然就衝了~ 06/25 18:22
→ ann99: 但這則公告還是有一個bug,他事求人上期限是到6/30,簡則 06/25 18:23
→ ann99: 裡卻是6/29,然後30號考試... 06/25 18:24
推 luckyniki: 學校幾乎都是這樣阿~ 06/25 18:27
推 choipei: ? 原來學校都先報到後再來發商調函。 長官真好一定放人 06/25 19:35
推 fisikiki: 不懂 樓上有實例的 為什麼可以那神奇 說走就走 原機關 06/25 21:15
→ fisikiki: 都可以沒問題 而且調職程序沒辦好 在原機關不等同曠職 06/25 21:15
→ hatepm: 學校不食人間煙火嗎? 06/25 21:22
→ ann99: 應該是說,學校還比機關多一到手續,要錄取人錄取後親自到 06/25 23:01
→ ann99: 校報到,所以簡則後面有備註阿,要等商調報派程序完成始生 06/25 23:02
→ ann99: 效力。 *道 06/25 23:02
→ ann99: 這樣的報到不是所謂的報到上班,只是確認錄取人本人有意願 06/25 23:03
→ ann99: 跟原機關並沒有關係阿。原機關一樣可以不同意商調,就無效 06/25 23:04
→ ann99: 一般機關錄取後人事會直接打給錄取人,口頭OK就發商調函。 06/25 23:05
→ ann99: 所以硬要比的話,學校的行政流程對人事和錄取人反而較麻煩 06/25 23:06
→ yamazaki2010: 若如同樓上講的,那此種形式報到根本就是脫褲子放屁 06/25 23:18
→ yamazaki2010: 證件影本通常寄履歷就附了,口頭表達有意願不行非得 06/25 23:20
→ yamazaki2010: 親自跑一趟確認,才能開始跑商調流程 06/25 23:20
推 major7: 因為學校舉辦教甄都有「報到」這個程序,公務人員也就比 06/26 01:50
→ major7: 照辦理了,的確多餘。 06/26 01:50
推 goshfju: 好猛XD 06/26 02:03
推 grioo: 學校吃飽太閒 其他行政程序和預算會計就很隨便 06/26 07:41
推 bibi0920: 台北市的學校幾乎都這樣,報告只是繳個資料而已,之後 06/26 09:00
→ bibi0920: 還是要跑行政流程,主管同意有權不放人 06/26 09:00
→ maniaque: 不用看,約聘雇或臨時人力定稿忘記改 06/26 19:11
推 ann99: 學校就是有些不知道為什麼要存在卻存在的慣例,但有些其實 06/27 10:25
→ ann99: 是針對學校特殊生態而生,是有用的,但哪些是有用的,哪些 06/27 10:25
→ ann99: 是不合時宜的,如果沒有人定期檢視檢討,最後就淪為一堆耗 06/27 10:25
→ ann99: 費成本的沉痾。 06/27 10:25
→ ndd2: 沒有什麼作用的"報到",廢掉最好 06/27 12:51
→ hatepm: 公家機關的確很多老習慣 就算無效率 卻也改也改不掉 怪 06/28 22:54
→ hatepm: 怕改了 就顯得那些老公務員沒事好做吧! 06/28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