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休假能否帶到新單位?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時間 2011-03-01 2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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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94年考上地特四等(北區) : 迄今累積了5年的年資 有14天休假 : 今天有幸再考上三等(高雄市) : 想請問我這14天的休假能帶到新單位去嗎? 北區地特還在綁約->四等考試任用資格無法在高雄三等分發機關用 ->不能任用 -> 離職就不能視同商調 ->原現職公務員的權益跟福利沒了 ->剩下的,等四個月訓練及格後再重新合併算. : 問了幾個單位的人事說法不太一樣 : 有的說要在原單位休完 有的說可以帶過去 : 另外 如果我年資不中斷的話 : 今年會有完整考績嗎??還是另考? 同上. -- ◆ From: 220.132.1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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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na:只要年資不中斷,年資可以帶過去阿(當然就包含休假天數) 03/01 21:23

maniaque:不要太鐵齒,以前辭職當日再任都沒考績跟休假了...... 03/01 21:28

maniaque:至於休假部份,由於這部份銓敘部不管的,人行局說了算... 03/01 21:29

maniaque:而且....其實重點還是在機關....(逃走......) 03/01 21:30

uptoyou987:所以m大是認為休假不能帶去新單位囉= =? 03/01 21:42

uptoyou987:新北市的人事說可以帶走,高雄市的人事說不能帶去 03/01 21:43

uptoyou987:人行局:你很急嗎?我們承辦跟課長這禮拜都公差喔 冏 03/01 21:44

wands:機關本於權責辦理 03/0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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