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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urestone:這法條好像是擺好看的,似乎沒人用過... 02/13 21:49
→ proletariat:沒人用過嗎?臺北地院99年度就裁判了好幾件,大部分都是 02/13 22:04
→ proletariat:都跟司法人員有關,應該是他們比較勇敢,不像一般行政 02/13 22:06
→ proletariat:機關首長主管都愛吃河蟹,只會孬種的息事寧人. 02/13 22:07
→ p1019:我在"十八趴"部,從12月被罵到現在,習慣就好... 02/13 22:07
推 muimui5277:309公然侮辱 02/14 00:26
→ stoxin:公務員早就長期被媒體 民眾 立委 甚至高官嚴重侮辱了 02/14 05:39
推 fiendghoul:樓上中肯 02/14 16:10
推 igiban:應該有侮辱公署罪吧,可以學楊志良由機關提告 02/14 22:57
推 pk0943:我都是錄音筆隨時放在身上,有民眾要開罵時我馬上按錄音鍵 02/14 23:29
→ bather:對不起想請教一下,辱罵公務員和辱罵一般平民百姓有差別嗎? 02/18 15:59
→ bather:小弟我沒有要引戰的意思,只想了解,希望大家別誤會 02/18 16:02
推 HLPT:社維法85條1款可以處理比較輕微的 02/21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