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警察調職時薪資繳回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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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511 (emptiness)
時間 2023-01-03 08: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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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問題: ①調職時,向原機關單位繳回溢領薪資的法令規定為何? ②調職時,不須向原機關單位繳回溢領薪資,則原、新任機關單位間薪資撥補作業的法令 規定為何? 緣由如下...... 軍職服務十餘載間,調動仍是常態,惟從未在調職時向原單位繳回離職日後之當月薪資。 依稀記得,預財士做帳後交給主計,公文往返新舊單位間,即可處理妥善。 然後從警之後,卻發現同事調職時,須在離職日繳回在原單位溢領之薪資? 這令我十分震驚! 我可以理解薪資預算編列在不同機關,所以調職之後的薪資非屬原單位應支付之範圍。 但不能理解,為何單位機關不能透過文書作業來完成撥補,非得同仁把錢繳回,再到新單 位申領? 小弟在幾年前第一次調職,是在同一縣市警察局底下的不同分局間調動。當時原分局的內 勤也是告知小弟要繳回當月溢領薪資,而小弟則是以軍中狀況向其質問。當下承辦人只說 會再問問,後來我調職,並沒有繳回任何款項。但在我之前一梯調動的學長,就有繳回溢 領薪資。最近同單位有同事要調動,也被要求要繳回溢領薪資。 再看看這則新聞 -----------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22865 《外調要繳薪 員警嗆加班費先還》 ----------- 這則新聞是新竹縣警局的員警外調他地機關,最後也不用繳回薪資。 從上可證,調職人員其實是可以不用原單位繳回溢領薪資的。 小弟舖陳這麼多,就是想搞清楚開頭所提的問題。 還望板上各位先進教導,感激不盡。 -- 怎麼可能通以相抵… 新聞中也寫了,是用公款暫墊應繳回薪資,待新單位作業後回沖。 謝謝各位大大回覆~ 因為小弟自己數年前調動,確實沒有繳回,而在軍中亦可,何以警界如此? 小弟知悉確有不需讓調職人員繳回薪資的作業,只是不清楚規定,想要問個明白。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57.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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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gration265: 我猜因為地方警察機關為地方發薪資的關係 01/03 09:54

talesb72232: 要繳回原機關 任用機關會補薪資 警察機關是吃地方 01/03 09:58

talesb72232: 政府的預算 01/03 09:58

VOY: 新聞的例子是分局還有欠他們超勤津貼,所以用相抵的方式讓他01/03 14:41

VOY: 們可以不用繳回薪資,不是完全不用繳啊!01/03 14:41

nanayoru: 就我所知,雖然警(消)職是分月初領的薪水和月中的加01/03 16:31

nanayoru: 班費,但是其中薪水的部分有分很多細項;每個細項不一01/03 16:31

nanayoru: 定都是中央或地方全部給付,再加上繁重/危險/首度加給01/03 16:31

nanayoru: 之類的也都有再分等級。其實繳回後再領回會比整個計算01/03 16:31

nanayoru: 完後再要求繳回或多付來的簡單。01/03 16:31

nanayoru: 再補充一點,縣市政府遇到大批調動的時候,人數不是只01/03 16:35

nanayoru: 有幾個人而已,這樣的作法的確會省很多事。不然就要像01/03 16:35

nanayoru: 每年新進人員一樣,多等1-2個月等金額都算清楚了才能領01/03 16:35

nanayoru: 薪水,對很多有家庭的學長姐來說,其實滿傷的01/03 16:35

firetfd119: 之前做合署大樓分攤民間費用,黏貼憑證要做4份(1正301/03 18:57

firetfd119: 副)01/03 18:57

firetfd119: 1.收下民間的錢到暫收款(這錢不能直接入市庫)01/03 18:57

firetfd119: 2.從暫收款提出來01/03 18:57

firetfd119: 3.提出的錢轉市庫01/03 18:57

firetfd119: 4.這筆錢與其他政府機關的錢合併01/03 18:57

firetfd119: 出納說一個動作要一個憑證,機關的錢與非本機關合併 01/03 18:57

firetfd119: 就這麼麻煩01/03 18:57

justice67: 我轉調都叫我吐錢給原機關再去新機關領,中間有一個月 01/03 20:06

justice67: 的空窗期,如果存款沒錢就要靠刷卡借貸度日 01/03 20:06

vilevirgin: 沒從軍過不確定狀況 可能是調動都在同一單位預算下因 01/04 19:39

vilevirgin: 此不須退補 一般如果調動涉及薪水編列在不同預算的狀 01/04 19:39

vilevirgin: 況下 舊機關並沒有支付你薪水的責任 繳回天經地義 這 01/04 19:39

vilevirgin: 前提下機關間不可能透過內部行文而讓調職者可不繳回 01/04 19:39

vilevirgin: 至於你貼的連結是縣府另以專案借支的方式幫調動者先 01/04 19:41

vilevirgin: 墊錢 本質上還是有繳回薪水哦 01/04 19:41

vilevirgin: 還有如果你遇到必須繳回的時候建議你乖乖繳回 否則整 01/04 19:43

vilevirgin: 個承辦流程都會被你卡住(換成是我會計會拒蓋離職章) 01/04 19:43

vilevirgin: 建議以和為貴 01/04 19:43

vilevirgin: 法令規定的話 預算法25看看 每個機關都是一單一預算 01/04 20:03

vilevirgin: 個體 例如警察局與消防局間預算互不干涉 舊機關沒有 01/04 20:04

vilevirgin: 支付未服務本機關人員薪水之法定依據 新機關才有 01/04 20:04

nanayoru: 建議你自己說明清楚多年前是不是也在警察機關調動,跟 01/05 13:16

nanayoru: 這次有什麼不一樣,光是不是專單就不太一樣。我覺得事 01/05 13:16

nanayoru: 情好奇問清楚是很好的,如果是要拿資訊去跟總務或會計 01/05 13:16

nanayoru: 「講」就大可不必。 01/05 13:16

dishonest: 公務員薪水是預發,每個月1號是發當月的薪水,假設你做 01/09 15:27

dishonest: 到15號調到新單位,16號以後的薪水就是新單位要付,所 01/09 15:27

dishonest: 以原單位先發給你的薪水要繳回,這樣理解嗎? 01/09 15:27

dishonest: 建議調動都挑下旬的日子,如果可以就挑當月最後一天調 01/09 15:29

dishonest: 動,這樣就不用繳回太多薪水,心不會那麼痛 01/0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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