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拾得物歲入740萬 北捷挨批

看板 MRT
作者 iamshana (CANINE力集中在一些重要S)
時間 2025-01-05 22:55:34
留言 66則留言 (30推 2噓 34→)

拾得物歲入740萬 北捷挨批 2025-01-05 01:07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預估今年遺失物歲入達740萬元,但議員質疑,若無人認領就歸北捷所有、私下 轉賣成了北捷收入,會有爭議,應比照民法由警方通知處理。北捷表示,北捷遺失物數量 龐大,因此市府委託北捷處理,未來會參考國內其他捷運公司作法。 依北捷遺失物處理要點,遺失物自最後招領日起逾6個月,或價值在500元以下經公告及招 領逾16日,都無人認領,拾得人若為民眾,由北市府取得所有權,並授權北捷處理;若拾 得人為北捷員工,由北捷取得所有權。 議員洪健益指出,北捷並非司法單位,不應依行政程序法接受委託處理,因民法位階大於 行政程序法,遺失物應先交給警察,如今卻變成北捷代為保管、變賣成了捷運公司的收入 ,恐有爭議;且有無認領並未公布,也會讓人「合理懷疑」沒有善盡通知責任。 議員徐弘庭質疑,北捷對遺失物的處理方式,若經招領仍無人認領,北捷最後找廠商估價 ,依政府採購法,價高者得,收入歸北捷,但是高捷、台鐵和高鐵,對遺失物是辦公開拍 賣會處理,只有北捷自己賣掉,把錢放進口袋。 北捷指出,依據民法804條,公共場所管理機關招領後,應將無人認領拾得物交存於警察 機關或市府。但是捷運遺失物數量龐大,北市府2014年6月依行政程序法,委託北捷代為 處理,依民法807條,遺失物公告招領逾期未認領,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拾得人經通知 公告後未領取者,變賣收入歸屬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團體。 北捷表示,2014年曾試辦較貴重遺失物網路拍賣,但增加人事、鑑價及受理民眾提問等成 本,影響日常業務,經評估仍參考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未來將參考國內同業作法,再評 估是否拍賣。 據統計,近3年北捷拾獲現金,單筆最高194萬元,由失主認領;較貴重遺失物變賣約93萬 餘元。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3/8469000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50.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736088936.A.F5C.html

mtc5566: 所以其他捷運公司怎麼處理? 台鐵、客運公司怎麼處理? 01/06 00:27

mtc5566: 只有北捷私入囊袋? 01/06 00:28

kenro: 這根本不是什麼問題吧,北捷是可以處理掉 01/06 00:30

dbdudsorj: 哪裡沒問題?第三段不就點出問題了 01/06 00:58

h120968: 北捷既然覺得浪費人力很麻煩 01/06 01:57

h120968: 為什麼不送回北市府 讓局處去處理呢? 01/06 01:57

mazinger: 北市府:這麻煩東西 北捷自己處理 01/06 03:21

aquarsx3: 議員在混淆視聽吧?民法804寫拾獲物交給「警察or自治機 01/06 03:29

aquarsx3: 關」,那北市府就有權委託北捷處理了不是嗎,至於怎麼處 01/06 03:29

aquarsx3: 理逾期物品,怎麼處理金額,這沒明文規定吧 01/06 03:29

aquarsx3: 北捷一年遺失物至少上萬件,花時間金錢人力場地去管理 01/06 05:34

aquarsx3: 遺失物,逾期所得還要被質疑,根本吃力不討好 01/06 05:34

hoyunxian: 徐弘庭講的那個可以考慮一下? 01/06 06:33

MiaoXin: 一樓問的第四段有寫 01/06 06:54

a19851106: 公開拍賣比較好 01/06 07:36

preisner: 只是有沒有公開拍賣吧,公開拍賣後也是入台高鐵口袋啊 01/06 07:38

druu: 就沒人認領市府也不想處裡啊 議員連這也要管... 01/06 07:51

gandalf2: 公開拍賣就不是進自己口袋?邏輯死亡?現在隨便打打嘴 01/06 09:40

gandalf2: 砲就可以當議員? 01/06 09:40

CavendishJr: 原來北捷沒有公開拍賣遺失物喔 01/06 10:06

Eric1031: 公開拍賣對捷運公司而言又是一筆人力與經費的支出,能 01/06 10:32

Eric1031: 直接處理當然就直接處理啦 01/06 10:32

TheAnswerAI: 無主物 合法合規吧 ! 01/06 10:35

ewayne: "變賣收入歸屬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團體",台北捷運公司應該不 01/06 12:21

ewayne: 是"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團體"吧 01/06 12:22

ewayne: #1bEMJ0LK 高捷拍賣所得是給高雄市府 01/06 12:26

mtc5566: 那北捷可得好好參考了XD 01/06 12:28

aquarsx3: 自治機關北市府就委託北捷處理了,變賣收入拿走,北市 01/06 12:38

aquarsx3: 府也沒意見了,還有什麼問題嗎? 01/06 12:38

aquarsx3: 你要北捷花成本處理遺失物,又要所得交出來,當北捷慈 01/06 12:40

aquarsx3: 善機構嗎? 01/06 12:40

ewayne: 變賣收入歸屬地方自治團體是民法規定,而北捷自己的遺失物 01/06 12:43

ewayne: 處理要點第二點就寫明依民法803至807-1規定處理,是北捷得 01/06 12:45

ewayne: 問自己是不是自己砸自己的腳 01/06 12:45

ewayne: 還有,全天下也不是只有北捷在那處理遺失物,高捷就沒有嗎 01/06 12:46

ewayne: ?人家高捷去年怎麼就把拍賣後的錢給高市府呢? 01/06 12:46

ewayne: 臺高鐵有鐵路法53條護著,法務部函釋說尊重台高鐵依民法處 01/06 12:48

ewayne: 裡。桃機跟松機還跟航警配合,拍賣所得也繳國庫。他們是都 01/06 12:49

ewayne: 有人力物力空間去搞這些嗎?就北捷員工高貴負擔不起阿? 01/06 12:50

waxigu: 拾得遺失物有人送交就不錯了,管真多 01/06 13:32

mtc5566: 我等了一個晚上的大場面 01/06 13:46

Kazamatsuri: 有些百貨公司會公告一兩個月後轉給轄區警局 01/06 13:52

Stan6003: 所以北捷這樣做有違法的疑慮嗎? 01/06 17:03

ianqoo2000: 問題是北捷的股東不也是北市府,這樣的意義有差嗎? 01/06 17:11

ianqoo2000: 左手換右手,徒勞增功?! 01/06 17:12

keita2277: 其他捷運怎麼處理的呢? 01/06 17:26

iamchocoholi: 議員真的喜歡沒事找事 01/06 18:27

mtc5566: 標準這麼低哦? 01/06 22:18

mtc5566: 那不增節有違法的疑慮嗎? 沒開冷氣有違法的疑慮嗎? 01/06 22:18

coon182: 新聞講東你扯西,你真的很愛引戰 01/06 22:23

mtc5566: 我真的不想戰啦 只求統一標準看事情就好了啦 01/06 22:27

coon182: 你這言論跟海珊不愛打仗一樣 01/06 22:35

mon818nom: 都能說出在等大場面了 你覺得他來這個版是什麼目的 01/06 23:25

mtc5566: 所以說啦 我根本還沒開口大場面就來了 我的問題? 01/07 00:02

h120968: 我覺得就不要阻止他們說 反正太過分就直接送進去冷靜就好 01/07 00:28

w320313: 前面有什麼大場面? 01/07 00:39

kevin850717: 全送警察局處理對市府來說成本應該更高… 01/07 03:48

kevin850717: 不如說連能不能打平北捷自己遺失物管理的成本都難說 01/07 03:48

MiaoXin: 增節跟冷氣的舉例好像不太適合 01/07 06:39

Stan6003: 想引戰的pass就好 01/07 06:40

Stan6003: 既然沒違法的疑慮那就沒什麼好吵的啦 01/07 06:44

a19851106: 可憐,又發作了 01/07 08:35

hoyunxian: 所以我覺得徐弘庭的辦拍賣會還是可以考慮的範疇 01/07 10:54

hoyunxian: 但是辦不辦應該也是屬於北捷自己的決定,就再多討論吧 01/07 10:54

ckTHU: 是覺得這就廣納意見,可受公評之事 01/07 11:45

gilbertchen8: 我之前就說過 北捷有事 某人不會缺席 真的未卜先知 01/07 12:22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