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魔女捷運站外激戰男友被法辦 2人「野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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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時間 2024-07-09 18: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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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llray (墮天使的祝福)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美魔女捷運站外激戰男友被法辦 2人「野戰 時間: Tue Jul 9 18:00:54 2024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記者署名: 2024-07-09 14:41 記者 游承霖 3.完整新聞標題: 美魔女捷運站外激戰男友被法辦 2人「野戰」代價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對情侶,去年10月間深夜,在淡水捷運站穿堂上演活春宮戲碼,整個過程也被網 友錄下,當時淡水警方循線通知53歲蔡姓女子與小18歲的35歲曾姓男友到案詢後依法函送 法辦,並於上月間遭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各處2人拘役10日,得易科罰 金1萬元。 回顧事發經過,從事美髮師的53歲的蔡姓女子,年過半百卻仍保養得宜、身材窈窕,去年 10月4日凌晨0時許,與35歲曾姓男友在淡水捷運站穿堂,因一時興起,竟上演活春宮,接 連變換幾個姿勢進行性行為,直到警方網路巡邏這才發現此事。 後續警方循線前往案發地點約15分鐘車程的蔡女住處,通知情侶倆到案,情侶倆當時也坦 承,當時約會完,想要搞浪漫、尋求刺激,才會在捷運站嘿咻,詢後被警方函送法辦,並 於日前遭士林地檢署起訴。 士林地院近日審理時認為,2人明知捷運淡水站穿堂是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公眾 得出入場所,竟在該處公然性交,不僅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也缺乏自重及尊重他人 的觀念,實屬不該,考量2人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且2人均無前科素行良好,因此依公然 猥褻罪各處2人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30625 6.備註: 口味有點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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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0968: 去廁所就沒事了 就這麼急嗎? 07/09 18:54

ethanNTP: 現代人真會玩 07/09 19:27

lulu1305174: 回家做有這麼急嗎? 07/09 21:40

Howard61313: https://i.imgur.com/e7uoZ7w.gif 07/09 21:47

sleepyrat: 果然坐地能吸土 07/10 12:07

hydra7: 可憐,連上旅館的錢都沒有 07/10 13:39

a1412762347: 洗文 07/10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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