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妻坦承偷情無數次 忘記時地結果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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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時間 2019-03-23 20: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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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323/1537859/ 人妻坦承偷情無數次 忘記時地結果沒事 出版時間:2019/03/23 09:39 有時腦筋不靈光,也不是壞事!台北一名陳姓人妻與吳姓男同事偷情,丈夫無意間發現竟 有男人傳送曖昧訊息「想著妳的手溫,握著我到睡著」給陳女,氣得對2人提告通姦。陳 女雖坦承與吳男「做了無數次」,且其中一次在家裡嘿咻,其餘詳細時間、地點都不記得 了,但因吳男否認姦情,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雖有親暱對話,但沒有具體通姦證據,因此 將2人不起訴。 陳女的老公不服氣,認為妻子坦承與吳男頻繁做愛,而依照常情,如果沒有寫日記或特別 記錄,怎麼可能記得每一次打砲的詳細時間、地點及過程,況且妻子也不是全部都沒印象 ,她至少記得2017年8月23日曾在家中做愛,因此聲請再議,但高檢署認為,根據陳女自 白及2人對話記錄,只能證明2人關係匪淺,超越一般男女情誼,此外並無其他具體事證, 可證明2人有性器接合等通姦情事,因此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陳女的丈夫2017年底借用妻子手機,意外發現有不明身分的男子傳LINE給陳女,「超級愛 你的喔,也超喜歡和你做愛,超舒服的,等妳喔」、「我都想著妳的手溫,握著我到睡著 」、「跟妳換一個吻就可以了」,「想妳一起睡覺」、「寶貝怎麼那麼美」、「超想你的 喔」、「有我的按摩會好很多的」,且不知是不是宮庭劇看太多,還對陳女提出要求「我 每晚都要侍寢」。 陳女的老公看完簡訊,當場頭頂撒滿綠光,怒氣沖天地質問妻子小王身分,陳女紙包不住 火,只好據實以告,坦承出軌吳姓男同事,還說2人做了無數次,但只記得4次,其中1次 是2017年8月23日在家中,因為有把這次戰果告訴表妹,所以有印象,另外3次則是在2017 年的6月到10月間,但確切的時間及地點已經沒印象了。 陳女的老公聽完怒不可遏,堅持對2人提起妨害家庭告訴。而陳女雖然坦承犯行,但吳男 卻矢口否認。檢察官傳訊陳女的老公,問他是否有發現2人的性愛光碟、照片或是沾有體 液的保險套、衛生紙等具體通姦事證?陳女的老公都說沒有。 檢察官認為,雖然2人的親暱對話,加上陳女的自白,雖然可以看出吳男、陳女關係匪淺 ,已超越一般正常男女社交情誼,卻沒有其他具體事證可以證明2人確實有姦情,因此將2 人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 http://mbscnn.org/NewsList.aspx?CLASS=221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帝釋所問經講記77頁拆穿假佛法大乘騙局馬哈希尊者毗婆舍那講記(含法的醫療)說明如何修四念處增加智慧斷除所有煩惱。 https://santi4u.blogspot.com/ PTMC 馬哈希寂靜禪園 妙法蓮華經華嚴經心經金剛經梵網經(菩薩戒)、圓覺經楞嚴經大乘假佛經阿彌陀佛 藥師佛 大日如來大乘假佛 觀世音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大乘假菩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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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weirdo: 推文的顏色 03/23 20:44

q210216: 可悲性福北北基不意外!下賤母豬滿街跑呵呵! 03/23 20:45

opaque: 感覺是怕陳女跟老公串聯陷害小王? 感覺是在保護男性(小王) 03/23 20:52

dianwei6599: 太早翻牌了只有口述還是有袒護第三者的口述 03/23 21:00

aldam: 恐龍法檢,不意外啊 03/23 22:12

blueweak: 這麼會當法官不會自己去考喔?沒證據就只能這樣判阿 03/23 22:25

jk1982: 女方都承認了還不起訴,難道要現場內射被抓到才算嗎… 03/23 23:37

opaque: 證據不足,要怎麼證明不是夫妻串供要搞老王?法官保護男人啊 03/23 23:48

opaque: 只要女方承認部用其他證據的話,以後都利用老婆跟老王曖昧 03/23 23:49

opaque: 再提告老王,讓老婆作假口供,以後倒楣的是男人不是女人. 03/23 23:50

eliashuang: 嘴恐龍的這位朋友,我想你的高中公民老師在哭泣 03/24 01:29

kevin1818: 想問各位大大一個問題 所以老公應該要沉住氣搜證完畢再 03/24 02:02

kevin1818: 跟老婆攤牌然後提告的意思嗎? 那小王line裡面說的很 03/24 02:02

kevin1818: 喜歡和妳做愛 很舒服這句話 為何不能當做已經有做的證 03/24 02:03

kevin1818: 據啊? 03/24 02:03

Corvinus: 回樓上,你跑去警察局說你殺了人,就可以把你送進監獄? 03/24 08:46

cutesuper: 因為告通姦 一定要有交配的事實啊 03/24 13:51

cutesuper: 如果跟前面有些案例一樣告妨礙家庭之類的 加上那些對 03/24 13:52

cutesuper: 話紀錄 有罪機會很高 03/24 13:52

dorozo779: 所以包龍星是恐龍法官 常威也只是說那晚玩完就有了 哪 03/24 13:53

dorozo779: 有那麼快 可是也沒有證據證明 03/24 13:53

williams1215: 只有片面之詞怎麼判刑 一堆廢物自以為法官 03/24 14:04

pksubaru24: 愛是一道光 綠到你發慌 03/24 14:17

bobocats: 可能女方在說明時,真的言詞閃爍,模糊不清 03/24 14:51

bobocats: 新聞一般也不會太專業的把對人證的調查說得很清楚 03/24 14:52

bobocats: 雖然不會詳細都記得 但去過哪幾間摩鐵總該記得吧 03/24 14:54

bobocats: 如果只記得一個,又說修幹無數次 於常理也不合 03/24 14:55

bobocats: 又但是 裡面還是有一次 兩次 那種對話記錄可作為證據的 03/24 14:56

bobocats: 不然要怎麼解釋?沒幹過卻這樣賴 女性都會覺得被騷擾吧 03/24 14:58

bobocats: 還是要看小王當庭陳述是如何 03/24 14:59

bobocats: 還有女生看到這些賴怎麼反應 03/24 14:59

willy4409: 看到這種標題就知道又有法律麻瓜出來秀下限 03/24 17:55

willy4409: 犯罪論和證據法則都講不出個屁就在這嘴法檢 03/2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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