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通姦罪大變革 不能單獨對配偶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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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時間 2017-05-19 00:36:07
留言 35則留言 (4推 3噓 28→)

心得: 我"十分反對"通姦除罪化!!!!!! 主要原因: 1. 大多數人 都是遵守<不通姦>的遊戲規則 大家<守望相助> 2. 為什麼要因為"少數例外"(尤其是那些<通姦>案例/怪例/特殊案例) 推翻"大眾一般"遵守的遊戲規則??? P.S. 會發生<房思琪們事件> 是因為"其他法律" 規定不夠周延: A. 台灣16歲以上算成年 合理嗎??? 英文teenager這個字 是指 13 至 19 歲以及這年齡層的青少年 如此說來 年滿20歲 才能真正算是成年人吧! B. 補習班之前沒<實名制> 也沒重視<良民證> 才會讓<心術不正>的惡人 放膽做壞事! C. 學校的<<性教育>> 有教學生防禦「權勢性交」觀念嗎??? (而不是<通姦罪>的存在 本身有問題) 3. <通姦>對社會和諧的影響力 不是"私人情感"的事而已!!! "小孩"的權益受損 心靈受傷 就是對<社會一分子>的傷害!!! (人類是地球上最自私又愚蠢的動物!!! 有<通姦罪>的情況下, 仍然要去<通姦>!!! 若沒<通姦罪>, <通姦>必更多!!!) 4. 歐美其他國家通姦除罪 <離婚率>比我們台灣離婚率 更高!!! 更多<單親家庭>!!! 5. 為何要<通姦>??? 夫妻感情若不睦, 不會先去辦<離婚>嗎??? 喜歡<通姦>的人, 請避免<結婚>! 2017-05-18 19:42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今司改國是會議決議通過廢止通姦罪,即使因故無法完全廢止 ,也應撤銷《刑事訴訟法》239條的但書,讓通姦罪不能再單獨對配偶撤告,換句話說, 未來通姦罪即使未完全廢止,也將比照其他告訴乃論罪,「要告全告,要撤全撤」,小三 或小王獨自扛刑責的狀況將不復見。 根據法務部統計,歐盟各國幾乎都將通姦罪除罪化,但台灣不僅仍設有通姦罪,甚至還在 《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對配偶撤告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導致通姦罪成為我國 所有「告訴乃論」罪名中,唯一可以片面只對配偶撤告的罪。 因為過去通姦罪可以單獨對配偶撤告,造成實務上多數案件都是只告第三者,例如神通集 團少東苗華斌與名模孫正華婚後,另與按摩女劉韋欣外遇並產下一女,當時孫正華就單獨 對丈夫撤告,僅劉女一人被判刑6月定讞。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71873 -- [閒聊] 父權會殺人 vs. 房思琪們 http://tinyurl.com/l7sjbgp 媳婦在婆家過除夕--> 綁女人小腳 / 性別歧視 / 剝奪女方家族人團圓的<天倫之樂>!!! [新聞] 舊習新思維 「初二回娘家」盼打破 http://tinyurl.com/lvtpyde 2011/02/04 [新聞] 照顧年邁爸媽 <女兒>多過兒、媳 2013/06/16 http://tinyurl.com/ltbrghb 有才華,努力工作的女性:妮可基嫚,<<哈利波特>>作者羅琳-->第二春變更好!(小孩皆雙姓) 婆媳是<父權/服務男性/重男輕女>文化下壓榨女人的產物! (怎不叫女婿和岳父母住???) -- 05/19 00:38 05/19 00:41
※ sony577 (36.227.110.149), 05/19/2017 00:37: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95125371.A.81A.html

chewie: 配上簽名檔還真諷刺啊 05/19 00:47

sony577: 男女平權(雙姓) 與通姦罪(偷人罪)的規範 並不衝突!!! 05/19 00:55

sony577: 男女平權 本來就是應該的!!! 偷人/通東西 本來就是有罪! 05/19 00:56

Lang90: 哇,女權自助餐欸,有蒸蚌跟龍蝦可以點嗎。 05/19 01:08

Lang90: 西斯版眾女神偷走咱的心,請問要去警局報警處理嗎? 05/19 01:10

BailiTusu: 真正和睦的夫妻有沒有入罪都不影響;而剩下那些靠刑罰 05/19 03:21

BailiTusu: 嚇詛才維持住你說的和諧的夫妻,這種程度的感情,小孩 05/19 03:21

BailiTusu: 遲早一樣會受傷?還可能因為隱忍更久才爆發,傷害更重 05/19 03:21

darkUriel: 所以只要不離婚就好了嗎XDDD 笑翻了這種男女平權 05/19 03:23

BailiTusu: 你的道理就是有刑罰->不敢離婚->保護小孩權益;但試問 05/19 03:30

BailiTusu: ,已經有偷吃念頭的夫妻只因為刑罰而不敢實行,他們只 05/19 03:30

BailiTusu: 剩表面的感情程度就有辦法給小孩健全的養護嗎 05/19 03:30

BailiTusu: 至於你說的第一點更是完全大錯特錯,通姦除罪何時會打 05/19 03:38

BailiTusu: 破大家的規則了?通姦除罪以後,夫妻一樣有忠貞義務, 05/19 03:38

BailiTusu: 不屢行一樣能夠作為離婚理由、也會有民事責任,如果你 05/19 03:38

BailiTusu: 心目中的規責是「通姦是錯的」,那哪裡被打破了? 05/19 03:38

BailiTusu: 再論更深的層面,每一條刑罰都要找得到保護的法益,通 05/19 03:40

BailiTusu: 姦既不侵害他人財產、身體,亦不侵害社會大眾、國家, 05/19 03:41

BailiTusu: 唯一侵害的只有人們心中的道德 05/19 03:41

BailiTusu: 總之通姦罪是非常站不住腳的 05/19 03:41

pisceslion: 純推樓上 05/19 08:04

sardonyx10: 良法 05/19 08:30

aresa: 你要通姦,離婚再姦就好,滿口仁義道德 05/19 10:31

sony577: <房思琪們的事件>是其他法律不夠周延: 1. 台灣定16歲為 05/19 15:47

sony577: 成年人 合理嗎??? 05/19 15:47

sony577: 英文teenager 這個字, 是指13-19歲的青少年, 如此說來 05/19 15:48

sony577: ,20歲才是真正成年人吧??? 05/19 15:48

sony577: 2. 補習班之前沒"實名制" 也沒重視"良民證" 05/19 15:50

BailiTusu: 法律從來沒有定16歲為成年 05/19 15:51

sony577: 就是法律不夠嚴謹,才會讓<心術不正>的惡人,找機會做壞 05/19 15:51

sony577: 事。 05/19 15:51

sony577: 和<通姦罪>有什麼關係??? 05/19 15:52

dogpampam: 離婚吧!把婚姻當報復 05/19 16:21

Leo202: 到底在供三小,請問林會變成通姦罪被告跟16歲或實名制有 05/22 21:09

Leo202: 什麼關聯??? 05/22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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