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39097412.A.998.html
→ nicejeffery: 我是保第三人超額加律師險保到頂減少被告機率 10/09 23:07
推 QQBB: 腳趾不小心被油門刮傷 10/09 23:07
推 luzhouwolf: 屁股不小心坐到排檔桿 10/09 23:11
→ Edco: 一樓 但這樣隔年保費調漲啊 還是被違規的害到 10/09 23:14
→ Edco: 二樓 你認真有用過這招? 10/09 23:15
→ motocar7878: 一修車好幾百萬,就不會有人要受傷還要賠修車費了 10/09 23:15
→ Edco: 樓上 過失傷害對這種人更有效 他為了不背前科會吞下去 10/09 23:16
→ Edco: 車自己修 順便付對方的醫藥費 這種案例我遇過太多 10/09 23:17
推 MunezSu: 保第三人,不顧前科,開保桿一支15萬的車,會變成對方主 10/09 23:17
→ MunezSu: 動和解。過失傷害是逼民事,不顧前科對方民事要照陪 10/09 23:17
→ s0991192568: 3樓看了什麼片子XD 10/09 23:18
推 TokyoHard: 不顧前科就不怕啊,老子都要退了,來玩啊 10/09 23:18
→ Edco: 真的有人願意不顧前科嗎? 我身邊沒遇過這樣的人 10/09 23:18
→ Edco: 不然改一下 在必須顧慮前科的前提下 如何自保 10/09 23:19
推 Nyx591: 要自保只能夠平時養成良好開車習慣了,保險也不能少,然後 10/09 23:20
→ Nyx591: 真的遇到了只能拿出最大誠意跟對方和解,不過基本上我覺得 10/09 23:20
→ Nyx591: 要看肇責,對方該賠給自己的也不能少,真的要上法院就上法 10/09 23:20
→ Nyx591: 院,法官也不是瞎子,會知道對方是不是要來敲竹槓,吃相太 10/09 23:20
→ Nyx591: 難看的話他也不會佔到什麼便宜,搞不好最後還不起訴 10/09 23:20
推 Nyx591: 更正,搞不好最後法官判對方敗訴 10/09 23:21
→ motocar7878: 去法院車禍過失都打去庭外和解,一庭外和解,賠償就是 10/09 23:21
推 MunezSu: 過失傷害前科有穩定工作其實可以不用理,良民證啥都還能 10/09 23:22
→ MunezSu: 申請,公務員也還能當,除非要移民歐美 10/09 23:22
→ motocar7878: 名牌車修車費 遠高於 醫藥費啦~還判啥前科XDD 10/09 23:22
→ Edco: 我知道遠高於醫藥費 問題是要撕破臉的話 前科也背定了 10/09 23:23
→ Edco: 通常名牌車主也不會願意搞這些 反而更會花錢消災 10/09 23:24
→ OrzOGC: 這種前科不就和國高中的警告小過一樣,怕啥 10/09 23:24
→ PumaChaser: 常出國的就會考慮前科的問題,不出國就沒差了 10/09 23:28
→ Edco: 這樣看下來 難道顧慮前科的人就只能認賠嗎... 10/09 23:31
噓 motocar7878: 連傷者都不看不理的..還顧慮前科XDD 10/09 23:33
推 purplebfly: 有律師險這種東西?我也要保一個 10/09 23:33
推 MunezSu: 真實情況百百種,家父是被闖紅燈的撞,對方手指骨折,肇 10/09 23:36
→ MunezSu: 責都還沒申請,對方就要提告。我方還沒出險,只聯絡保險 10/09 23:37
→ MunezSu: 員報警。車損僅前保桿側邊擦傷。對方要求把他車修好,1.5 10/09 23:37
→ MunezSu: 萬,然後不負責我方修車,請我們自己出車體險。我方原廠 10/09 23:37
→ MunezSu: 估價烤漆6萬,然後不同意對方要求,上法院大家來分,要告 10/09 23:37
→ MunezSu: 就告。最後來來回回對方不提告,陪我們2萬5和解,我方沒 10/09 23:37
→ MunezSu: 出險,外場烤漆1萬解決 10/09 23:37
→ kurt911: 緊急煞車扭傷手 10/09 23:37
推 nosay: 過失傷害也要有過失,不用怕太多 10/09 23:42
推 QQBB: 家父曾經被騎車看手機的撞到,本來調解時對方開價50萬,後 10/09 23:43
→ QQBB: 來家父拿出驗傷單,並且告知對方,我方提告之後絕對不會撤 10/09 23:43
→ QQBB: 告,後來對方態度軟化,變成賠償我方20萬 10/09 23:43
→ Edco: 重點就是台灣法律有霸王條款 應注意未注意 責任難全脫 10/09 23:44
→ Edco: QQBB這方法才是正解吧 不能被違規的騎到頭上 自己也要弄傷 10/09 23:45
→ Edco: 不然違規的通常最大聲 車越好他越愛鬧 用過失傷害凹錢 10/09 23:46
推 IloveV: 其實案子可以分析的,例如樓上MU兄的案子,如果對方全責 10/09 23:47
→ IloveV: 那基本上6萬烤漆+自己1萬都是要吞,上法院不和解就是過失 10/09 23:48
→ IloveV: 傷害判1個月(大多)~2個月易科罰金,所以烤漆6萬-1個月罰金 10/09 23:48
→ guardian93: 拿誠意來和解,真的還被告法官也會看你態度斟酌裁量 10/09 23:48
→ IloveV: 3萬=3萬大概就2萬5差不多,過失傷害就當有基本贏3萬的籌碼 10/09 23:48
→ IloveV: 來看就可以了(當然還可以附帶民事賠償) 10/09 23:48
推 IloveV: 以上是輕傷以刑逼民的情況,重傷就另當別論了 10/09 23:51
推 IloveV: 這東西平常就要有想法,當下就要馬上使用,我朋友受傷更嚴 10/09 23:55
→ IloveV: 重結果想說對方很和善也沒去驗傷,等到被對方提告的時候 10/09 23:55
→ IloveV: 才跑去驗傷...直接被檢察官打槍,原本機車第三人互賠就好 10/09 23:55
→ IloveV: 變成還要掏錢出來和解,雖然不多但就吃了悶虧就是 10/09 23:56
→ Edco: 樓上有推薦開車的人遇到要驗哪方面的傷嗎? 手去撞方向盤? 10/09 23:59
→ guardian93: 我建議原po要是四輪碰兩輪或撞到人不要有這種想法 10/10 00:00
→ guardian93: 只會增加和解難度,當然要是撞到氣囊噴出或是拐去撞障 10/10 00:02
→ guardian93: 礙物等等另當別論 10/10 00:02
→ Edco: 樓上 難道四輪碰到違規的就只能認賠嗎... 10/10 00:05
噓 trickart: 錯誤觀念 法院會看有無過失 除非你保證100%沒分心、沒過 10/10 00:09
推 IloveV: 因為周遭都是被撞或互撞真的有衝擊的情況(但都不是大傷) 10/10 00:12
→ IloveV: 如果真沒受傷也是同樓上建議不要有這想法,而且檢察官可能 10/10 00:12
→ IloveV: 會打槍吧...四輪碰二輪本來就比較吃虧,他基本一定有擦傷 10/10 00:12
推 flexin: "過失"傷害,要告大家來告。但是時間成本難以估算。 10/10 00:12
→ Yelich: 就只是保全減1而已 10/10 00:15
→ guardian93: 今天遇事了,最佳解就是直接和解,只要跑上調解,法院互 10/10 08:58
→ guardian93: 告等等程序都在消磨你的人生,時間跟更多金錢,如果持" 10/10 08:59
→ guardian93: 不就只是吃虧的分"或"要站在同一利基點"談,那就不可能 10/10 08:59
→ guardian93: 在第一時間解決問題了,當然要是前科累累常進出法院的 10/10 09:00
→ guardian93: 也許就無此顧慮,但就原po狀況而言,當下能和解才是最有 10/10 09:01
→ guardian93: 效率解 10/10 09:01
→ guardian93: 想要避免風險也可以選擇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將危險移轉 10/10 09:03
→ guardian93: 給政府機關,職業駕駛... 10/10 09:04
推 purplebfly: 我朋友就遇過和解書簽了,錢拿了,但是在6個月法律期前 10/10 09:40
→ purplebfly: 再告你,然後,檢察官一樣起訴你,因為和解書上的放棄民 10/10 09:41
→ purplebfly: 刑事責任,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10/10 09:42
→ Edco: 樓上 這也太扯了吧...那和解書根本是廢物嘛... 10/10 10:27
→ Edco: 謝guard跟love大 看來就是保險保滿一點 遇事盡快和解... 10/10 10:28
推 rocku112: 我遇過只要和解書有寫清楚,民刑有寫不可再提告訴的,對 10/10 10:51
→ rocku112: 方要再提告都會被退回欸,還是你們和解書內容有啥問題? 10/10 10:51
→ rocku112: 另外建議各位遇到寫和解書又沒保險公司陪伴的,可以去各 10/10 10:54
→ rocku112: 區公所調委會做和解,調委會也會幫忙打好內容告知雙方, 10/10 10:55
→ rocku112: 本次事件就結束,不得再提起訴訟,會被駁回等等的說明 10/10 10:55
→ rocku112: 再來,第三人只要對方全責,你保費就不會上漲,但全責的 10/10 10:58
→ rocku112: 案例不常遇到,多是雙方有部分責任的案例 10/1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