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酒駕撞死女騎士 逃逸遭逮酒測1.02

看板 biker
作者 YOPOYOPO (加百列的痔瘡。)
時間 2016-02-03 14:28:33
留言 41則留言 (14推 16噓 11→)

作者: ldert (555)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酒駕撞死女騎士 逃逸遭逮酒測1.02 時間: Mon Feb 1 00:19:36 2016 酒駕撞死女騎士 逃逸遭逮酒測1.02 http://tinyurl.com/jjlavls 實在可惡!新北市八里一名張姓男子(30歲)與友人前往桃園喝酒,喝得醉醺醺一路酒駕開 回八里,行經八里中山路三段八仙橋,竟將前方谷姓女騎士(35歲)撞到橋下,警消救援女 子送醫不治,更可惡的是嫌犯肇事後竟然徒步逃逸,警方調查車籍找到嫌犯,滿臉是血的 嫌犯這才來到警局,酒測值竟高達1.02。 警方調查,擔任檳榔外送員的谷姓死者(35歲)家住八里,竟被嫌犯撞到橋下,送醫宣告不 治,警方到現場只見死者機車全毀,肇事車輛則開到分隔道上,肇事者則逃逸無蹤,警當 場扣留行車紀錄器發現車速之快,調閱車籍資料聯繫到肇事駕駛,警語氣凝重說:「我們 已經扣留行車紀錄器了」,嫌犯這才來到警局投案,警當場依過失致死將嫌犯逮捕。 警方表示,嫌犯酒器沖天,酒測值1.02,對於犯行他仍酒意未退恍神,由於嫌犯受傷於是 將他送醫,面對鏡頭嫌犯低聲地說:「我不該喝酒」,目前嫌犯在警方戒護之下送醫治療 。此外,現場還有另外一輛車同行,該名駕駛也在稍晚來到警局釐清,警方發現該古姓駕 駛也是酒駕,酒測值0.35,目前警方也依公共危險罪和過失致死關係人將古嫌帶回警局。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54480915.A.A64.html

SNGoMMX: 酒駕撞死人唯一死刑 02/01 00:20

MissID: 1.02 02/01 00:20

jeff0811: dpp這次執政了,會動這部份的刑法嗎? 02/01 00:20

rave760422: 全身酒精人 02/01 00:21

killverybig: 做好做滿市長呢? 02/01 00:21

feelfeel: 酒駕跟傷害及殺人都該嚴懲 02/01 00:21

jeff0811: 真的修法了這票就算值了一半 02/01 00:21

yang421: 要確定他是騎車前就喝吧~不然會不會是怕被判重刑事後喝的 02/01 00:21

T3T: Dpp也是需要跑紅白帖啊 哪可能動? 這不是害到自己? 02/01 00:22

kairi5217: 幹你娘 廢物 你不該出生在這世上啦 02/01 00:22

goshfju: 死刑 02/01 00:23

WeAntiTVBS: OUT 02/01 00:23

kkb702564: 1.02是啥小?! 已經接近昏迷狀態了吧 02/01 00:23

stardoor: 酒駕害人請死刑謝謝 02/01 00:23

Diailn: 看死刑還有人要酒駕嗎 02/01 00:26

nineveh: 台男日常 不意外 02/01 00:26

dahlia7357: 有教化之可能緩刑五年繼續喝酒上路 02/01 00:36

dahlia7357: 先謀殺假撞車後喝酒,比謝依涵強10倍 02/01 00:38

WeAntiTVBS: 改判殺人罪 立刻收押 應立刻把過失致死條文廢掉了 02/01 00:38

iamcute: 男人 不意外 02/01 00:40

Sevorlaga: 酒駕害人請死刑謝謝 ! 02/01 00:42

sincere77: 不是不該喝酒 是喝酒後不該開車 02/01 00:42

tso1329: 1.02,怎不喝死算了,別來害人! 02/01 00:44

skyprayer: 修法可能性不高 立委議員常要幫忙關說 02/01 00:56

Drizzling: 臺男在路上就是公害 02/01 01:00

Shurins: 操他的到底酒駕是要幾百萬個啊? 02/01 01:25

kennybomb: 為什麼是過失 不是蓄意殺人嗎? 幹 02/01 01:32

KANGTA23: 三寶不意外 02/01 04:02

busin: 酒駕人渣快點去死吧 02/01 12:57

shirvan: 酒駕撞死人應該併入刑法殺人罪 02/03 14:54

jengmei: 死刑 就算0.1也比造 02/03 17:15

nardus: 交通布:酒後應開車,最好開戰車 02/03 18:00

nardus: 阱症薯:對~嚴抓摩托族~把交通弱勢關起來+禁摩就無人受害 02/03 18:03

nardus: 阱症薯:改天單車行人一併禁http://goo.gl/qrFUMA 02/03 18:04

whatzup1124: 酒駕害人=謀殺 02/03 18:40

TaiwanNeko: 酒駕罰責太輕 02/03 20:48

yushenlin: 廢物 02/03 23:10

eric791112: 酒駕其實可修成逾0.XX直接以自由刑幾日處理,但法學 02/04 23:51

eric791112: 教授會該,且利益團體會肚爛,其實不知道有沒有統計資 02/04 23:51

eric791112: 料顯示多少人死於酒駕或非酒駕, 02/04 23:51

jp9851tw: 幹你娘判死刑啦 02/05 21:14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