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務檢舉與處理討論紀錄

看板 Soft_Job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時間 2014-06-28 17:04:51
留言 32則留言 (4推 0噓 28→)

由於最近陸續有版友反應其對看板徵才文處理速度與處理結果的不認同。 為減少誤解與加速版務處理程序,特設立此版務檢舉討論串, 凡違反版規者可由推文指出文章代碼 (文章前按 Q 可得)與違反版規, 我們將回應處理情形與結果。 期可加速部份裁決與釐清可能裁決上與部份版友期待不一致的理由。 版務希望不要造成版務有處理檢舉、違規文章, 卻被誤會為不管事的結果,造成溝通討論上的誤會。 若確實版規無違規但認為有需要調整版規之處, 我們仍歡迎擬具具體意見進行討論以利修訂。 看板管理迄今,版規目標以爭取看板版友各方面全面的福利為主要方針。 並採取開放之態度,我們也希望在這點上明確表達我們處理版務的努力, 以及現行版規的目標與版務依據 版規處理的原則。 可能過去制定版規的時間點到現在也是有點久了, 也有些新夥伴,可能現在的參與者與對於版規制定迄今之看板的文章也有些變化, 使得近期對於徵才文的意見明確有幾位夥伴有不同意見。 版務期待若版友們共識認為需要改變,我們能來討論該如何修正版規。版務在此願以開放 而負責的角度、態度來回應與因應版友意見。 TonyQ, -- Sent from my Android -- 以版規 10 砍除。 我目前是認為問題是其他的文章太少,不是徵才文多。 已在勸導後未改善而處以違規處分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2.165.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03946294.A.7B3.html

olycats:辛苦了 如果不能貼發案文的話 codejob版的文章也不該06/28 19:55

olycats:轉過來了 #1JhVu1hr06/28 19:55

olycats:如果徵才文持續增加的話 是否有可能參考他版做法 每週06/28 19:58

olycats:只開放一天po徵才文 可以讓版面乾淨一些06/28 19:58

KUASkako:徵才文數量還好吧,只是規定薪資範圍好些06/28 20:03

RouterHsieh:我也覺得徵才文的問題是在於不用提供參考範圍, 06/28 20:21

RouterHsieh:當然板主的立意良好是沒錯,可是來徵人的未必領情06/28 20:21

RouterHsieh:我是覺得如果真的有誠意要徵人的,06/28 20:22

RouterHsieh:相信也不怕把薪資範圍公布, 06/28 20:22

RouterHsieh:像之前愛情公寓不就很豪氣,真要找高手那樣才有機會06/28 20:23

RouterHsieh:至於如果只是要找中手和低手的,那還是去104或1111吧06/28 20:23

Obama19:我之前就po過一篇 看不來版主有要討論的意思06/28 20:29

Obama19:徵才文真的不算多? 你先數數這一頁有幾篇徵才的06/28 20:31

Obama19:限定徵才文數量 薪資範圍 這兩點不知道多少人講了06/28 20:32

Obama19:你真的有想要討論? 還是獨裁式管版?06/28 20:32

damody:第一頁17篇有5篇徵才,至少限制一定要po薪資range吧06/28 20:52

damody:我覺得沒有必要一定要限制薪資多高,但要讓人有心理準備啊06/28 20:52

TonyQ:你提你想要的改變,自然就能改變。包括版規修正的草案等等。06/28 20:53

TonyQ:那就很簡單。 06/28 20:53

TonyQ:過去我們多得是投票或討論決定看板方向的先例,我希望大家06/28 20:54

TonyQ:還是理性的先討論共識。06/28 20:54

TonyQ:現況說真的我是認為現況的管理方針夠用了,徵才文品質不高06/28 20:55

TonyQ:但不是主要文章也還在可以接受。06/28 20:55

TonyQ:限定薪資範圍有無法求證的問題跟限定徵才文篇數現在本來就06/28 20:57

TonyQ:限制一間公司的發文篇數(版規10)。06/28 20:57

TonyQ:如果限定薪資範圍是大家現在的共識,我覺得是可以做為一個06/28 20:59

TonyQ:改變的選項,我覺得如果有其他版友要進來附議我也覺得是也可06/28 20:59

TonyQ:以考慮了。只是要先促成討論跟共識討論。 06/28 20:59

TonyQ:至於獵人頭的問題,這點我來想想該怎麼處理,這跟純徵人不06/28 21:29

TonyQ:太一樣。06/28 21:29

stone99:17035那篇不是說要處理嗎? 06/28 22:38

jlhc: #1KEMzvUG 推文板規二... 很明顯的對人不對事了... 10/1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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