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4668993.A.B35.html
推 StevenZ: 看當初簽的合約,沒講到或是沒簽就走勞基法04/25 23:14
→ StevenZ: 我記得好像有條是說變更後的待遇不得低於原職務 04/25 23:14
推 FFFFFFFF: 4 04/25 23:18
推 shadow0828: 調動五原則吧 04/26 00:10
推 cityhunter04: 先開始找工作,之後開始攤牌要求回去 04/26 01:16
推 shadow0828: 第三點不適用 ? 薪資不得對勞方不利 04/26 01:36
→ FFFFFFFF: 薪資看全薪不是底薪 04/26 08:49
推 FFFFFFFF: 不過取消津貼好像是合法的 04/26 08:54
推 klyuch: 職務調動須符合原則: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04/26 20:31
→ klyuch: 你可以說明自己無法努力學習仍勝任;每人個性不同,你面對 04/26 20:31
→ klyuch: 陌生電銷客戶承受壓力很大。同時,需注意電銷業績不可太好 04/26 20:31
→ klyuch: 。至於薪資部分,這就是台灣資方的伎倆,把一份薪水拆成多 04/26 20:31
→ klyuch: 份多種名目的手法。你可拿出過去一年的平均薪資佐證,跟現 04/26 20:31
→ klyuch: 在的薪資比較;即可說明此為對你不利之調整,且你的能力無 04/26 20:31
→ klyuch: 法勝任此工作。 04/26 20:31
→ klyuch: *更正: 說明自己「努力學習仍無法勝任」 04/26 20:32
推 loveran: 聽起來像客服支援電銷 04/26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