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特休!主管不准假有違法嗎?

看板 Salary
作者 opm (天國的語言)
時間 2018-04-08 16: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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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為工廠輪班職,平常若有加班,可以選擇加班費或換休(期限內休掉,未休完則自動轉 : 成加班費)! : 目前單位內的制度是...無論是請換休還是特休時需要找前後班同事各幫忙代班4小時(等 : 於前後班同事當天各加4小時班)若沒找到人願意代班,就無法休假! : 由於公司制度是換休沒休完會自動轉換為符合勞基法的加班費,換休沒休完,只要公司有 : 給加班費,似乎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 所以想要問的問題是,同樣是要請假,以特休下去請,自己若沒有找到前後班的同事幫忙 : 代班,主管不准假,這樣有無違法之虞?有無有力的法規可以讓主管准假? : 有查到些相關資料:截錄勞動法令規定第三十八條... : 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個人因素,得與 : 他方協商調整。 : 重點就在於「得與他方協商調整。」若協商不成,主管是否有權不准假?我是否能夠照常 : 放特休假?既然是「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在人力調度上來說,是否應為主管處理?而非 : 我自己處理人力調度的事? 特休該有多少不研究,就當它有... 特休沒休掉很像債權,老闆勞工都願意折現的話,給錢就行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24條2款略以,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給予之特別休假日數,勞工得 於勞雇雙方協商之下列期間內,行使特別休假權利 現在協商失敗 民法235條規定,債務人非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者,不生提出之效力。但債權人預 示拒絕受領之意思,或給付兼需債權人之行為者,債務人得以準備給付之事情,通知 債權人,以代提出。 這個看不懂可以先跳過去 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略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 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 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40條規定是片面的,不需勞工同意,也就是勞基法36條到38條規定的所有假,雇主願意 支付代價,可以片面不讓勞工放,只是事後要跟主管機關核備. 有錯請指正,個人既不是唸法律的,也不是勞工行政本科 -- 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於晝夜常念善法 思維善法 觀察善法 想不出來作啥事好時 就唸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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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m: 能談談解決的還是談談吧?雇主引用到勞基法40條規定,也很麻煩 04/08 16:34

opm: 不過也就是麻煩而已,如果我剛找資料沒看錯,有某員工假單射後 04/08 16:35

opm: 不理,公司沒准假,該員工控告公司後敗訴,當然每個案子條件都不 04/08 16:36

opm: 太一樣,也許有人藝高人膽大...-.-我沒有 04/08 16:37

petertg: 40條不是片面,需要客觀有天災事變等事實才能"停止"休假 04/08 22:10

petertg: 講到停止就要講地點了,你在日本旅遊老闆要你停休,怎解? 04/08 22:12

petertg: 這個法在立的本意就是不要讓雇主無端停假所設立的 04/08 22:12

petertg: 所以不是雇主片面就可以停止休假,是你也接受才算停止 04/08 22:13

petertg: 現在說到特休,就是雇主"無准否權",只有停止權 04/08 22:16

petertg: 而這個停止權也不是無條件給你用,需要勞工配合才能使用 04/08 22:16

petertg: 至於通報機關,那只是停止特休之後的一個核備程序 04/08 22:16

petertg: 不然每次都挑勞工出國的時候強迫停休,弄到勞工不想休 04/08 22:17

petertg: 這樣雇主不就賺大了? 04/08 22:17

opm: 可以去找勞動部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後的新聞搞,主管機關的意見 04/09 05:31

opm: 如何,另外動用40條雇主並不會賺大,要付的代價不會太少,已開始 04/09 05:32

opm: 的假,有客觀事實無法回來,也許還可以做打官司抗辯理由,原po的 04/09 05:33

opm: 問題是在請特休假是否一定要准假,個人的回應是沒有請特休假一 04/09 05:35

opm: 定要准假那回事,得看情況,吵上法院也許大家都很傷 04/09 05:36

opm: 不然試試都不要協調,假單丟出去,還是傳個line說不想上班要請 04/09 05:38

opm: 假就不見了,也不要管公司方准假與否試試?當然出啥事只能您自 04/09 05:39

opm: 己承擔了 04/09 05:39

opm: 也許可以先不討論召回,先談談特休假有沒有請了一定要准假? 04/09 06:04

yolanna: 特休不准假ok, 但事假必須准假。印象中是這樣。 04/09 09:01

suyisan: 特休勞基法規定由勞工自己規劃安排,所以通常一定要准吧 04/09 14:08

opm: 我個人的想法,特休假怎麼放,大都是喬出來的... 04/09 21:38

opm: 勞基法38條的規定是排定後得協商調整,勞基法施行細則24條2款 04/09 21:40

opm: 規定,特休實現時,要是協商過的... 04/09 21:40

opm: 對法令的認識也許可以從生活經驗中增加,祝大家特休愉快 04/09 21:43

petertg: 勞基法修法之後,特休假由勞工排定而非協商 04/10 00:42

petertg: 再來,雇主對於特休無准否權,這個可以直接問勞動部 04/10 00:42

petertg: 停止特休的理由(如天災、事變)並未明定,但不隨雇主解釋 04/10 00:43

petertg: 之所以停止特休後要跑程序核備,就是要勞雇協商 04/10 00:44

petertg: 換句話說就是雇主你可以提停止,但勞工沒有配合你的義務 04/10 00:45

petertg: 一旦勞工配合你停止休假,你必須告知主管機關這件事情 04/10 00:45

petertg: 就像我舉例的,勞工在海外旅遊,台灣老闆要停休特休 04/10 00:46

petertg: 反正做文件給主管機關又不難,有強制性我何樂而不為? 04/10 00:46

petertg: 要給薪水+補假沒錯,但噁心你到你不願意特休,誰贏了? 04/10 00:47

petertg: 另外換個角度來看特休這件事情 04/10 00:48

petertg: 特休=你放到假+給你薪水 04/10 00:48

petertg: 沒用掉特休=換成薪水,但現行法規可以拖一年才給 04/10 00:50

petertg: 你漏報營業稅2天都加1%了,慢給薪水還可以免利息拖一年 04/10 00:50

petertg: 請問勞工不休假,最後是誰賺? 04/10 00:51

petertg: 最後,勞基法38條規定排定後"得"商量調整 04/10 00:51

petertg: 是說調整與否在員工,不在老闆 04/10 00:52

petertg: 勞基法的效力又大於實行細則,所以不用談實行細則的商量 04/10 00:52

petertg: 現實層面頂多就是老闆不爽找理由資遣員工而已 04/10 00:52

petertg: 不過會這樣搞的公司,估計加班費啥的大概也不會給 04/10 00:53

petertg: 所以特休這件事情還是看公司,純論法雇主無准否權 04/10 00:53

petertg: 公司守法,且福利比勞基法好,勞工當然願意配合公司調整 04/10 00:53

petertg: 公司照法律走,員工也沒必要給公司什麼商量權 04/10 00:54

petertg: 爛公司則是根本也沒在給特休的,談法律不如換工作 04/10 00:54

opm: 那覺得愛怎麼放就怎麼放,不需協調的就自己試試吧 04/10 05:50

petertg: 法律的原則是給勞工主動,雇主被動請求協商 04/10 08:53

petertg: 實務是:看公司 04/10 08:53

petertg: 你要提到民法、實行細則那些,結論就只會跟政府一樣 04/10 08:54

petertg: 政府會叫勞工自己跟老闆談、老闆不是壞人 04/10 08:55

petertg: 所以如果你的論述是要跟雇主協商,就不要提法律 04/10 08:55

petertg: 因為法律不管怎們規定都是雇主要來求勞工調整休假 04/10 08:56

petertg: 實務上是根本就不給你,或是你堅持要休就找理由讓你離職 04/10 08:56

lalalahu: 推O大,施行細則本來就補充勞基法說明不詳細之處,怎麼 04/10 10:41

lalalahu: 可以自以為解釋無效,真是怪了 04/10 10:41

opm: 如果把公司當敵人存在,真的可以考慮不需要去那家上班也罷 04/10 20:54

opm: 經營不善的公司能給員工啥好待遇? 04/10 20:55

opm: 法規條文在訴訟實務中,會被如何解釋,可以找判決看看... 04/11 02:19

petertg: 樓上L大,可以打電話問勞動局,我是問過才跟你們說 04/12 15:02

petertg: 施行細則是說可以協商,但協商是由雇主發起,並非勞工 04/12 15:03

petertg: 勞工排定特休是修法後勞工之權利,雇主無准否權 04/12 15:03

petertg: 若把施行細則考慮進來,是否要變成排休假前要先協商? 04/12 15:03

petertg: 至於O大,我也說過了,現實就是看公司 04/12 15:04

petertg: 你要把法律扯進來,依照法律的精神就不會存在協商 04/12 15:04

petertg: 至於停止特休的條文,也不是雇主片面行使的 04/12 15:05

petertg: 因為雇主只要願意,一年365天他都可以說有突發狀況 04/12 15:05

petertg: 請問勞工客觀上在一年的哪一天可以請特休? 04/12 15:06

petertg: 勞動部設立勞資協商機制,是希望勞方體諒資方營運 04/12 15:06

petertg: 並不是給雇主無條件停止勞工休假來增加產值用的 04/12 15:06

petertg: 法律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是生效的,這沒有問題 04/12 15:07

petertg: 但只要勞方不同意,除天災、事變,原則上以勞方意願為主 04/12 15:07

petertg: 不是把公司當敵人,O大的解讀感覺有點偏激了 04/12 15:07

petertg: 還是O大認為只要資方不給,勞方堅持要就是把資方當敵人? 04/12 15:08

petertg: 至於特休停止,我想應該不會有什麼判例 04/12 15:09

petertg: 勞工若配合停止,自願,自然沒有任何問題 04/12 15:09

petertg: 雇主片面停止勞工不理,還沒看過哪個有種算勞工曠職的 04/12 15:10

petertg: O大可以試著找一例出來,真要發生了你看會怎麼判 04/12 15:11

petertg: 若這種可以成立,以後開除員工根本就超方便的 04/12 15:11

petertg: 只要挑員工連續特休的時候逼他來上班,不來三日依法解雇 04/12 15:12

petertg: 若真有這種判例,我還真想拜見一下 04/12 15:12

aidylUranus: 感謝P大詳細的解釋~ 04/1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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