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銓敘部為了讓唐鳳個人能合法兼職而發函!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時間 2021-11-02 10:11:43
留言 54則留言 (11推 9噓 34→)

唐鳳:#TaiwanCanHelp 這個梗,我鋪好久! (親子天下專訪) https://www.parenting.com.tw/article/5086419 .... 非典型公務員唐鳳即將邁入下一個任期,被問到自己跟傳統公務人員最大的不同,他答「 我很斜槓,其實我一面當政委,一面還在創業,在三個國際非營利組織擔任理事」,記者 聽了一楞:「這不是違法的嗎?唐鳳解釋,銓敘部為此給了一個函釋,公務員兼職有三個要件: 不能領錢(無給職)、非 營利及長官批准(與本職工作相符合)。這在傳統思惟裡很難想像的事情,卻因唐鳳非典 型做法衝撞,帶來公務文化的創新,讓兼職成了斜槓,「若要說我和其他政務官最大的不 同,我想可能是我的斜槓吧?」 .... ======================================================== 銓敘部為了能夠讓特定官員能夠合法沽名釣譽,特地給了一個函釋。 然後唐鳳又要強調自己沒領酬勞,只參與非營利項目。 但此必須端正一觀念:公務員官職頭銜是國家給的,辦公室運作也是來自納稅人! 如果沒有這個官銜,誰要找你掛名理事? 誰會找你拍廣告? 所以當你要幫特定對象作宣傳的時候,就是用國家賦予的官銜在作個人的人情! 而且利益的對價實現本來就不只直接給付酬勞一種,可能是迂迴間接甚至將來實現。 所以官員在卸任後到哪一民間企業當顧問或董事,這些都不用意外。 更厲害的是有人已經是身兼國際組織的理事,雖然是標榜非營利, 但這些組織都不用經費運作? 不用接受贊助? 反正帳務國內也沒辦法查嘛 所以.... 一直強調自己沒有領酬勞,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又拿銓敘部的函示來開脫,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有人是「斜槓好棒」,多數人卻「兼職法辦」。 就是這樣... -- 貼一堆東西,仍沒有辦法改變公部門因人設事的不公事實。 唐鳳凹下屬執筆投稿商業周刊,自己只負責掛名。 <=這樣的人會關心公務員權益? 就沽名釣譽的特權仔而已。 "我就是掛名、改一下而已(笑)"<= 還有負責"笑"。 "他以自己利益為出發點" <= 這是你說的。 "大家也跟著受惠" <= 大家是多大? 受惠是多惠?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35819106.A.8E8.html

audreytang: 這裡指的是 https://pdis.tw/3BBhadb 「國外非營利」 11/02 10:17

audreytang: 銓敘部107年10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74656397號函。 11/02 10:17

audreytang: 2019 年我在蘋果日報有專文 https://pdis.tw/3COfnmc 11/02 10:18

audreytang: 以國外非營利組織身分參與國際事務,我並非首例,也 11/02 10:19

audreytang: 尚未聽說有公務同仁,因任國外非營利組織無給職理事 11/02 10:20

audreytang: 而法辦的情況。如果有具體事例,歡迎補充。 11/02 10:20

Dreamlgw: 你是自己發文自己回喔 = = 11/02 10:25

laliga: 既然公服法要修了就給這個政府一個機會,沒修好三年後換掉 11/02 10:31

fcz973: 政委這種文就回得特別快,垃圾平台的工會案從2017勞動部回 11/02 10:34

fcz973: 應後說會跟進,到現在還不知道跟在哪裡,板上時不時都會討 11/02 10:34

fcz973: 論到工會,就沒看政委回得這麼積極 11/02 10:34

xv36tmie: 真愛 11/02 10:34

laliga: 談到公務員兼職應該要瞭解深層意義,李登輝時代從沒聽過基 11/02 10:35

laliga: 層要兼職的,基層狂吵兼職也是蔡年改後開始,所以兼職究竟 11/02 10:36

laliga: 是不是公務員待遇權益保障不夠後產生的議題? 11/02 10:37

Rayless: 薪水給夠、退休有保障的話,鬼才去吵兼職 11/02 10:37

Lancelotstar: 原PO去政黑好不好,一直洗版有點煩= = 11/02 10:38

smartlin2001: 塔綠班生氣氣了 11/02 10:43

fbtm: 沒拿錢也要一直被酸是怎樣 11/02 10:43

lovelyshu: 我是覺得這原PO就是以公務員你就是什麼權益都不能聲請 11/02 11:21

lovelyshu: 任何體制都不准衝撞、你公務員就是該死的觀念在攻擊吧 11/02 11:21

lovelyshu: 只不過他的針對對象非常專一就是唐鳳委員 11/02 11:22

audreytang: 並不只是掛名,也有口述概要、編輯定稿,並負文責。 11/02 11:30

lovelyshu: 不要扭曲我的推文,你說他沒關心,他確實有推動了,即使 11/02 11:37

lovelyshu: 是以自己利益為出發點,大家也跟著受惠,不需要你自以為 11/02 11:37

lovelyshu: 很多人自己權益受損了就是吞下去,至少唐鳳還做了,而你 11/02 11:40

lovelyshu: 只會在這邊用各種話攻擊唐鳳罷了,酸民還是回去八卦板吧 11/02 11:41

lovelyshu: 即使以利益出發點,是舉例說明,扭曲推文就是扭曲推文 11/02 11:48

lovelyshu: 酸民滾回八卦板吧! 11/02 11:49

lovelyshu: 一直在公務員板爭鬥唐鳳,看得真的很煩!!有什麼私人恩怨 11/02 11:50

lovelyshu: 不要在這個公開板面扯皮!! 11/02 11:50

comuluffy: 我覺得原po說的很有道理。 11/02 12:28

rdu20159: 原PO你可以私訊他 11/02 12:47

BlackCoal: 不領薪水就ok的函示很早就有了。銓敘部碰到有人檢舉, 11/02 14:04

BlackCoal: 他們當然要函示呀,就像麟洋配的函示一樣,這不叫「為 11/02 14:04

BlackCoal: 了某人發函」,應該叫做「針對外界質疑某人OOO案,發函 11/02 14:04

BlackCoal: 解釋」 11/02 14:04

BlackCoal: 你提的公務員兼職成立要件,早在唐鳳當政委之前就是這 11/02 14:12

BlackCoal: 樣了,銓敘部並沒有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如政委講的 11/02 14:12

BlackCoal: ,如果你覺得這案很不合理,你找個同樣在國際非營利性 11/02 14:12

BlackCoal: 非政府組織工作,然後銓敘部說這算違法兼職的例子出來 11/02 14:12

BlackCoal: ,相信版上風向絕對會不同的好嗎。另外如果你跟對方有 11/02 14:12

BlackCoal: 私怨,建議直接去檢舉,檢察署法院或報章雜誌都好,應 11/02 14:12

BlackCoal: 該比在這邊發這種影射性質的文有用多了 11/02 14:12

mark0204: 你怎忘了管中閔? 11/02 15:41

mark0204: http://reurl.cc/Q6YZj0 11/02 15:43

eiki787: 去政黑發文好嗎 11/02 16:30

porkeey: 我覺得原po講的沒錯啊@@ 11/02 17:43

chouwang68: 當你個板?!板主不用出來做事? 11/02 17:52

lapidoth: 我也不知道你是誰的網軍,但你挑錯對象了。 11/02 19:05

twtw: 人家管爺自己顏射不對 加入黨會是你最好的選擇 林9萬: 11/02 21:18

smellsun: 從水桶出來了吔 11/02 21:28

CUTTLEH: 我也覺得原po說的沒錯,反正就是一句話,"有關係就沒關 11/03 00:16

CUTTLEH: 係了" 11/03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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