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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king: 方法1可能比較好,方法2緊急事故不能這樣子使用~ 09/12 01:26
→ bking: 但是方法1又怪怪的~ 09/12 01:29
→ heartily: 食品不屬工程財物勞務採購,第七條 09/12 06:29
推 Deraemon: 怕的話,中未達第2條第1項第2款直接敘明理由啊 09/12 07:03
→ Deraemon: 再用母法22-1-16請機關首長核准,老大准就准了 09/12 07:04
推 rong0204: 22-1-3是緊急事故耶,你確定符合? 09/12 07:48
推 emmaloa: 好奇要賣什麼食物XD 09/12 08:15
推 bking: 用未達公告金額招標辦法2-1-2 敘明理由 老大同意就好 09/12 10:04
→ bking: 方法1會有風險在於整體是認採購金額 才會認你的屬性 09/12 10:04
推 bking: 建議你編預算的時候走施行細則13條 一勞永逸 09/12 10:11
→ bking: 雖然你的是未達公告金額 但應該還是可以適用這款規定 09/12 10:11
推 maniaque: 100萬以下的,沒啥問題,溝通就好,主計只是為刁而刁 09/12 12:00
→ maniaque: 今天你寫出來各項原因,直接簽會主計,打筆仗解決掉 09/12 12:00
推 lyw2718: 緊急事故指天災之類的,之前上採購課提到 09/12 14:10
→ lyw2718: 推敘明理由,走機關首長同意 09/12 14:11
→ eno4022: 未達公告金額簽22-1-16就好啦,傻傻的 09/12 14:14
→ eno4022: 食材你簽緊急事故,啊是要賑濟災民嗎 09/12 14:15
推 bking: 唯一想到的災害就是饑荒吧?不過在臺灣很難出現這個 =_= 09/12 14:34
→ eno4022: 再來一次921再說吧 09/12 14:51
推 Vassili242: 臨時接到大單 意思就是跟歷年辦理的需求條件不同囉? 09/12 15:26
→ Vassili242: 依細則第13條規避本法適用之分批 不包括不同需求條件 09/12 15:26
→ Vassili242: 所分別辦理者 09/12 15:26
→ eno4022: 比起分批採購,更敏感的問題是破10萬,有規避招標金額門 09/12 16:27
→ eno4022: 檻之疑慮 09/12 16:27
→ Rayless: 是否屬不同用途? 09/12 18:46
→ Rayless: 不同用途分別辦理,跟分批辦理其實不太一樣。(用詞不同 09/12 18:46
→ Rayless: ,作法相同) 09/12 18:46
→ Rayless: 不然就22條1項16款,理由想好一點,簽給老大准就好了, 09/12 18:46
→ Rayless: 反正也才10萬出頭。 09/12 18:46
推 wewe44556: 2很怪 1還好說 09/12 19:53
推 Vassili242: 平常賣水果茶 為了中秋節多賣柚子茶 當然是不同用途 09/12 21:04
→ eno4022: 看你文的意思你好像本來就有招標跟廠商簽約?如果合約廠 09/12 22:25
→ eno4022: 商能供應,確實簽契變再議價也是一種處理方式 09/12 22:25
推 morephy: 建議可用細則第13條分別辦理,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 09/12 23:05
→ morephy: 賣豬肉跟賣水果不同人啊~ 09/12 23:05
→ Lumia520: 寫簽分項採購把金額壓到十萬以內 09/13 09:09
推 loking: 有時覺得主計這麼刁 乾脆都不要採購做事不是最輕鬆... 09/13 11:00
推 giobling: 為何一定想破頭找理由要走10萬以下這才是樓主你的盲點吧 09/13 11:24
→ giobling: !10萬以上就10萬以上,公務人員開大門走大路。 09/13 11:24
推 tim222210089: 大概就主計有意件而以 關鍵就是事由要如何寫而以 09/13 16:07
→ tim222210089: 之前我工程也被審計抓過 在去解釋一下就好 09/13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