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判決書「置入」私怨 法評會建請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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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時間 2019-07-31 09: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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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07060 108-07-31 〔記者吳政峰、王秀亭/綜合報導〕臺東地院民事庭法官郭玉林,看不慣刑事庭法官吳俐 臻的父親在法官宿舍旁種菜與使用公家水源,竟六度在不相干的判決書中「置入」文章批 評吳俐臻與吳父,將判決書公器當成臉書抒發情緒,讓收到判決書的當事人一頭霧水,臺 東地院認為此舉非同小可,日前送法官評鑑委員會,法評會昨決議將郭玉林移送監察院審 查,並建請免除法官職務重懲。 郭玉林擅藉判決書修理同僚 郭玉林不滿吳俐臻的宿舍晚上九點後傳出鋼琴聲、吳父把宿舍旁的庭園當菜園用、開公家 自來水洗車,因而和吳產生嫌隙,郭六次故意於判決書中置入與案件無關事項;其中在國 有財產署補償金民事簡易判決書中,僅六頁的判決書就有兩頁點名批判吳及吳父在法官宿 舍開墾種菜一事。 公器私用嚴重損害司法形象 郭還在判決書指吳父拿鋤頭、鐮刀、偷拍,危及法官安全,甚至還提及臺東地院重刑事甚 於民事、參審模擬法庭耗損司法資源、不重視民庭的影印機需求等語,讓收到判決書的當 事人摸不著頭緒,臺東地院認定郭濫用具公信力的判決書,將郭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 法評會指出,郭玉林將宿舍爭議、不滿法院事務分配、評論吳俐臻審案採用證據不當等與 案件事證毫無關聯的內容置入判決書,令人產生法院判決「公器私用」的錯誤印象,且嚴 重損害司法形象與信賴,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 法評會認為,郭玉林利用判決書做為攻擊與評論工具,且將不相關聯事項置入判決內容, 已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情節重大,認定郭玉林有重大違失,臺東地院請求評鑑成立。 法評會審酌,郭玉林六次故意於判決書中置入與案件無關事項,事後還辯稱為「法律見解 」,毫不知錯誤與悔改,因此決議移交監察院審查,並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 公職,或更重的懲戒;臺東地方法院則對法評會的決議表示尊重。 -- 心得:郭先生到底有多惱他同事吳先生?會不爽到在判決書公器私用,法官養成教育有需 要修正的地方?司法改革快一點完成吧 -- https://bit.ly/2SMw8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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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oln: 這真的很呆,結果讓自己被免職 07/31 10:36

mrfreud: 藏的不太好 被抓只好認了 07/31 11:23

jennywalk: 關於種菜的部分有處理嗎? 07/31 11:41

barkids: 這已經病很久了 07/31 11:48

bonbon77: 所以吳跟他老爸不用管? 07/31 14:28

ghghfftjack: 這就少數特例就是。 07/31 20:30

ghghfftjack: 判決可以上網查。還敢亂搞 07/31 20:30

brella: 敗壞官箴 07/31 23:00

ching335: 事情爆了,他的目的也算有達到 08/01 02:10

ching335: 晚上九點後彈琴真的不太好 08/01 02:12

mm0107386: 兩人都輸了,都沒任何好處... 08/01 06:44

wujay: 做傷人100自傷1500的事真的很蠢 08/0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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