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徵身障公務人員(辦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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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chii (!!PTT能吃嗎!!)
時間 2019-06-24 23: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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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系:社會行政。 職 稱:辦事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名 額:一名。 性 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市湖內區公所。 上網期間:自108年6月25日至108年7月7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 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持有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會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高雄市湖內區中正路二段77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親自送件辦理均可。 二、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須完整且含照片及自傳,自傳處不可空 白,請由ECPA人事服務網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或所在機關人事單位列印,再經 本人簽章)、現職公務員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如通過英檢資格)。 三、108年7月7日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以掛號逕寄高雄市湖內 區中正路二段77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及白天聯 絡電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採書面審查,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本項甄審增列候補人 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人:高雄市湖內區公所人事室凌小姐 電話:07-699122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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