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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到新單位以後,差勤系統裡只給7天假,記得去年已有14天假,可是新單位的人事好
像不太清楚休假年資併計問題,因此想詢問大家以後再去跟人事說明
我102年12月16日到103年3月7日
103年3月10日到103年4月20日
103年4月21日到104年4月20日
有三段時間在公務機關任職約聘雇人員
後來104年考上以後
104年12月15日開始兩個月實務訓練
105年2月15日合格實授到現在換單位
想請問今年109年應該有幾天休假?
我自己算約聘雇人員1年5個月+實務訓練後的3年3個月
合計4年8個月?今年是第五年起?
不曉得這樣計算是否有誤,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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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單位沒有收到舊單位的資料,所以我後來又送約聘雇的服務證明給新單位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64.2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8885729.A.D98.html
推 Lumia520: 請新單位人士找你商調過來的資料袋,你之前的經歷休假上05/27 07:16
→ Lumia520: 面都有,請他修正就好了 05/27 07:16
→ Lumia520: 是人事,上面寫錯字05/27 07:16
→ ezmantalk: 前面有一篇啊 依休假年資的函釋 1060101前那些有被認定 05/27 11:09
→ ezmantalk: 的年資予以維持 所以前單位有認可以就可以 人事資料是 05/27 11:09
→ ezmantalk: 一是會移轉的 人事還沒收到吧 05/27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