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臨時人員主管用人疑問?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ihl123456 (雨風評)
時間 2019-04-15 2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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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如果臨時人員主管 能夠辦理其他臨時人員 的雇用計畫 那麼如果找自己三等親 例如哥哥 弟弟等等來面試(公開)然後錄取的話 這樣有違法嗎? ----- Sent from JP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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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ve1et: 記得是要迴避,除非是機關首長三等親才不得任用 04/15 22:08

jeff0806f: 臨時的一樣違法吧 04/15 22:19

maniaque: 有啥違法? "決定用誰的,是誰?" 那個人才要看三等親 04/15 23:09

maniaque: 要是今天授權主管二層決,那就換主管要迴避這條件 04/15 23:09

tcod: 最經典的案子 找兒子當司機 04/16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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