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太太請安胎假登記財產的筆電被偷走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wccw (我要順利畢業!)
時間 2019-01-15 22:02:55
留言 54則留言 (24推 1噓 29→)

太太是臺北市的公務員,前一陣子懷孕工作"過於"繁忙 上班時間出血,只能請了兩個禮拜,本周回去上班後 發現登記財產的筆電未被告知的情況下拿走,筆電就此遺失 ,如果最後找不回來就需要我太太出錢賠,替太太覺得有點不值, 請問版上這種情況下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可以報警處理嗎? 或是能不能調監視器之類的? 在此先謝謝各位大大。 -- 標題 [問卦] feedback怎麼翻成中文比較好? 推 kafkaLai: 餵食回來或回來餵食 給你參考 01/02 16:00 推 bluelune: 當然叫臉書 01/02 16:02 → ArSaBuLu: 連我阿嬤都知道這個叫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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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er: 當然可以報奴才 01/15 22:06

akizut: 報警啊 01/15 22:07

fhk701213: 長官不想介入的話 先依規定調監視器 寫申請書或公文吧 01/15 22:08

RealGeforce: 一定要報警 01/15 22:34

KarlMarx: 報警阿大哥。 01/15 22:51

tiwey: 報案 01/15 23:19

slamkyo: 報警 01/15 23:20

ken5566: 報警 01/15 23:21

griswold: 機關財物遺失,不報警才怪吧 01/15 23:44

ajang: 刑事案件也只報警囉 01/15 23:51

eno4022: 報警應該是例行程序,以前也發生過這種事,財管要除帳 01/16 06:14

eno4022: 原因是被偷走,會計還要求要有報案三連單作為證明 01/16 06:15

qqaidskk: 那請問若已遺失好幾年,當年亦未報警,可在使用期限到 01/16 06:51

qqaidskk: 期後,自然除帳嗎? 01/16 06:51

rewqasdf: 真廢 這都不會 國家文官之恥 嫁你跟個學生一樣 01/16 06:51

spector66: 報警 01/16 07:50

magina: 樓樓上也順便吉嘿 01/16 07:53

HorseHawkDog: ㄏㄏ 有人要被告囉 xddddddd 01/16 08:24

Carnot: 坐等被告出來真名道歉 01/16 08:47

star1023: 置板凳看某樓被吉 01/16 08:48

wccw: 謝謝各位大大 已經與太太討論 01/16 08:56

wccw: 這我一定吉 哈哈哈 01/16 08:56

wccw: 我也想看某樓本人 01/16 08:56

Chowchingg: 吉他 吉他 吉他 01/16 09:10

dayno: 回樓樓上,沒有三聯單你要拿什麼證明東西是真的遺失不是你 01/16 09:15

dayno: 侵占?報廢除帳要見屍,去買一個二手的來除帳吧 01/16 09:16

Blue6: 樓上,那是不是所有告訴竊盜的被害人,都要先證據東西不是 01/16 10:15

Blue6: 自己藏起來,哪有這種事 01/16 10:15

Blue6: *明 01/16 10:16

airlow: 被偷應該不需要賠吧 01/16 10:29

airlow: Blue,所以才說要用報案單做證明,報遺失跟報廢是兩回事 01/16 10:30

airlow: 如果當初沒報案<-這算自己疏失,就要自己承擔想辦法報廢 01/16 10:32

maniaque: 分幾方面來看,是否善盡保管之責? 是否有收妥? 01/16 11:04

maniaque: 是否任意放置於他人甚至外人隨便可拿到的地方? 01/16 11:05

maniaque: 若今天收在櫃子上,那個人支持你直接報警 01/16 11:05

maniaque: 當然,亂放也還是可以報警,但同樣的自己的疏失仍須究責 01/16 11:05

maniaque: 更正:收在櫃子內或抽屜內 01/16 11:06

maniaque: 至於是否上鎖? 既已收入,表示非他人得任意開啟 01/16 11:06

dayno: BLUE你的理解和邏輯是不是有問題?我有寫明【三聯單】是前提 01/16 11:39

wccw: 謝謝大家的意見 會提供幾位認真的大大100p致謝 01/16 11:41

dayno: qqaidskk的提問就是物品多年前遺失沒報警可不可以除帳 01/16 11:41

dayno: 沒報警、沒三聯單,要拿什麼證明東西是遺失不是有意侵占? 01/16 11:42

dayno: 也如同m大說的,有無未善盡保管之責也是一個問題 01/16 11:42

dayno: 一句遺失就要除帳哪有那麼好的事? 01/16 11:43

en90508: 報警!不報警就真的只能自己賠了 01/16 15:57

en90508: 要報廢要見屍的,就算過使用年限也一樣 01/16 15:59

a25: 我們機關,不見一支3000多的隨身硬碟,當天就報警了…… 01/16 16:37

qqaidskk: 那再請問一下 ,若是這麼多年後,為了除帳,再報警,可 01/16 17:25

qqaidskk: 以嗎? 01/16 17:25

en90508: 會有人過這麼多年才報警?XD再看一次推文吧!有人有講啦 01/16 19:06

godpiggy: 未盡保管之責先申誡一隻再說 01/16 23:27

core168: 一台電腦才多少錢,報警馬上吃鴨少好幾萬,買一台相同型 01/17 05:45

core168: 號的回來補位才划算吧,文官的腦子果然珍貴 01/17 05:45

mit28: 樓上單位真有趣,報警還會吃鴨 01/1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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