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蔡系監委聲明批同僚 肯定大法官不受理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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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ttleufish (海豚)
時間 2018-10-14 10: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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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系監委聲明批同僚 肯定大法官不受理釋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415584 2018-10-11 11:52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上周五通過,決議不受理監察院先前提出,對黨產條例進行釋憲之申請 。監察院於本周二的院會中,仍然堅持通過對年改政策的釋憲聲請案,並且重申監院具有 提請釋憲權提請釋憲權,過去也曾有55起釋憲案例。 不過,11位今年補提名上任的「蔡系」監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黨產條例釋憲的理由,正好與9月12日監院司法獄政委員會(唯一蔡系立委居優勢之委員 會)認定本案不符釋憲條件之理由,雙方不謀而合。並且以不直接點名方式,認為監委應 「摒棄本位主義,遵憲守法,避免恣意擴張監察權,而破壞我國憲政體制下之五權分立與 平衡」。 此舉也形同表態,否定監委可在調查人民陳情案件後,認為法律有合憲爭議而聲請釋憲。 監察委員員王幼玲、瓦歷斯貝林、田秋菫、林盛豐、高涌誠、張武修、陳師孟、楊芳玲、 楊芳婉、趙永清、蔡崇義表示,對於年改釋憲聲請案之提案委員,大肆抨擊大法官先前不 受理黨產條例釋憲之理由,可以理解其在感情上之不快,惟若深究大法官不受理之理由, 實與9月2日司獄委員會認為年改釋憲聲請案「並無其理由書中所指違憲之疑義,並且不符 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理由不謀而合。 11位監委指出,年改釋憲聲請案和黨產釋憲聲請案同樣與監察院「行使職權」無關,因憲 法第97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明定的監察權為糾正、彈劾、糾舉,以及由審計部行使之 審計權。至於提案委員所主張憲法第95條之調閱權及第96條之調查權,均係以行使監察權 為前提,為監察權之輔助性權力。 司獄委員會討論時,亦有具法律背景之委員說明,民國81年修憲後,監察院已由原來的民 意機關轉型為準司法機關,自不得僅以反映大量人民陳情為聲請釋憲之理由,否則無異無 視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人民憲法上之權利受不法侵害時,應依法定程序提起訴 訟,待用盡審級救濟後,始得聲請釋憲),使之形同具文。 委員會討論時,並有多位委員指出,本年改釋憲聲請案調查時諮詢的7位學者專家,有6位 亦完全贊同本案如釋字第717號解釋,既無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亦無違信賴保護原 則及比例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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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可能沒有人跟這些監委講,很多釋憲案,是法官在審判階段 10/14 12:27

maniaque: 自己都覺得有疑義,然後停止審判,送大法官解釋的... 10/14 12:27

maniaque: 若認定監察院是準司法機關,那不就更表示有權提了??? 10/14 12:28

segio: 綠色執政放水保證 10/14 12:29

effiee: 那是法律有賦予法官申請釋憲的權利 跟監委有什麼關係 10/14 12:30

maniaque: 那,職權 又是什麼呢???? 10/14 12:45

maniaque: 只是,同樣的情況,好像也發生在當年的單一選區兩票制 10/14 12:46

maniaque: 某個政黨信心滿滿,結果發現這種選法造成大敗之後 10/14 12:46

maniaque: 又想自己改回對自己有利的版本... 10/14 12:46

maniaque: 今天蔡總統提名的監委這樣子不尊重歷來的做法 10/14 12:47

maniaque: 很好啊,風水輪流轉,哪天台灣政壇再次翻轉 10/14 12:47

maniaque: 自己就準備被自己當初設下的說法侷限住而已 10/14 12:48

maniaque: 是要打拖延戰術,好讓蔡總統欽點的大法官快快取代現有的 10/14 12:48

maniaque: 那大家也不是傻蛋,不是嗎?? 10/14 12:48

het97306: dpp的現世報真的很好笑 10/14 14:23

smartlin2001: 1124滅東廠 10/14 17:50

Scansnap: 合憲就不怕釋憲,反之,這些人在怕什麼呢,說法律的又是 10/14 19:11

Scansnap: 解題書唸太多,法理有權利有救濟,到底是法理重要還是惡 10/14 19:11

Scansnap: 法亦法,難怪撞死三個人只值十五萬,這樣的法律叫正義, 10/14 19:11

Scansnap: 法律學來害人而非救人,不如不學 10/14 19:11

Scansnap: 講句笑話,大法官真想吃,你也攔不住,不敢吃,你也要不 10/14 19:13

Scansnap: 到 10/14 19:13

Scansnap: 五權相維分立制衡,又不是司法院監察局,如果有疑議,憲 10/14 19:21

Scansnap: 法也有給總統調解權,這十一隻自己把自己做小了做賤了, 10/14 19:21

Scansnap: 回歸三權讓這些人回家吧,凡正也是薪水小偷 10/14 19:22

HLPT: 人民自己去聲請釋憲不就好了 10/14 19:53

maniaque: 樓上,你沒搞懂人民釋憲門檻吧.... 10/14 20:10

maniaque: 讓法院跑個5年10年,終局審判後,你才有條件聲請釋憲 10/14 20:11

maniaque: 這兩年民進黨立了太多的法,每一個都不敢送大法官 10/14 20:12

maniaque: 現在陸續安插自己人進監察院跟司法院 10/14 20:12

maniaque: 以後夠讓你玩了 10/14 20:12

maniaque: 以前一黨獨大時代,都還不敢這麼明目張瞻,染指司法監察 10/14 20:13

maniaque: 現在也是一黨獨大啦.....只是喊著民主民主而已... 10/14 20:13

maniaque: 以前喊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現在?? 全部都是XX黨開的啦 10/14 20:13

maniaque: 覺得判決不合乎自己黨的期待,就說是國X黨餘孽未除 10/14 20:14

maniaque: 這種手腳,怪不得連自己人都看不過去,爆了促轉會副主委 10/1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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