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大家聽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嗎?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wthouse (白丁)
時間 2017-08-02 02:03:17
留言 41則留言 (10推 1噓 30→)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這冷門法律條文, 畢竟很多鄉民同仁服務的場所都很有年紀了, 通風不見得做得很好,如果冷氣關了,讓你/或是洽公民眾有頭暈不舒服的情形, 那可能需要請縣市政府(應該是環保局吧)來檢查看看~ 首先,先抄一段政令宣導: 環保署的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有提到室內通氣量不足的問題。 ------------------------------------------------------------------------------ http://iaq.epa.gov.tw/indoorair/page/News_6_1.aspx 近年來室內空氣健康危害的議題逐漸被大家所重視,尤其是最近二、三十年來大眾生活型 態的改變,使得人們在密閉的居住空間或是辦公空間裏享受空調系統帶來的舒適便利之餘 ,「病態建築物症候群」(Sick Building Syndrome)也應運而生。在密閉的建築物內, 如果室內通氣量不足時,污染物就容易蓄積而導致室內空氣品質惡化。世界衛生組織 (WHO)於1982年將「病態建築物症候群」定義為:「凡因建築物內空氣污染導致人體異常症 狀,如神經毒性症狀(含眼,鼻,喉頭感到刺激等),不好的味道,氣喘發作等。」 ------------------------------------------------------------------------------ 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6條第4款,經公告政府機關亦為該法適用公告場所。 依同法第7條,機關有維持室內空氣品質的義務,違者依同法第15條可以命改善,所以也 不會馬上罰到機關,對大家也都有好處。 所以如果來洽公的鄉民或在機關服務的鄉民有反映說很悶之類的,就有可能是 換氣不足,可能二氧化碳量還是PM2.5之類的濃度過高之類的,還是讓專業的來處理 比較安全。 其實,我是覺得今天為啥林全還想十一點就不准公務員吹冷氣?應該是台電發電量 已經不夠,他們又不敢說【用愛發電】能源政策失敗。 今天有給你吹電扇已經很好,等跳電大家連電扇都沒得吹><。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過叫機關要符合法令,應該還算合理吧?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 6 條 下列公私場所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其場所之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 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予以綜合考量後,經逐批公告者 ,其室內場所為本法之公告場所: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補習班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 機構。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 四、政府機關及公民營企業辦公場所。 五、鐵路運輸業、民用航空運輸業、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及客運業等之搭 乘空間及車(場)站。 六、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七、供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八、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 九、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 場所。 十、旅館、商場、市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場所。 十一、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場所及大眾運輸工具。 第 7 條 前條公告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但因不可歸責 於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之事由,致室內空氣品質未符合室內 空氣品質標準者,不在此限。 前項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公告場所之類別 及其使用特性定之。 第 15 條 公告場所不符合第七條第一項所定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經主管機關命其限 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 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再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情 節重大者,得限制或禁止其使用公告場所,必要時,並得命其停止營業。 前項改善期間,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於場所入口明顯處標 示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未依規定標示且繼續使用該公告場所者,處所有 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 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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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1610600.A.243.html

jekyllchung: 不忍噓!冷氣不見得能降低PM2.5跟二氧化碳~請去了 08/02 04:21

jekyllchung: 解各種形式的冷氣好嗎?CO2太高,不知道有窗戶這東 08/02 04:21

jekyllchung: 西嗎? 08/02 04:21

MiaoXin: 原PO例子是怪怪的沒錯,不過有些洽公的大樓面積不小,只 08/02 05:57

MiaoXin: 有開窗對流可能也不一定好。只是要看實際狀況才知道。 08/02 05:57

MiaoXin: 而且要有民眾不適,長官才會重視。然後說命令其實有彈性 08/02 06:02

MiaoXin: ,都是公務員的錯。 08/02 06:02

payeah: 先查是不是屬於列管場所,是的才可開罰 08/02 07:58

payeah: 標準還有其他項目 08/02 08:00

payeah: http://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o0130005 08/02 08:00

EPA: 台端誤解本法之意義了 08/02 08:13

maniaque: 樓上id環保署 08/02 08:16

XZXie: 不然來裝個空氣盒子好了 憑感覺只會各說各話 ^_< 08/02 08:55

wthouse: jekyllchung兄,您工作的環境窗戶應該很大?目前租商辦或 08/02 08:58

a9301040: 很多辦公室根本沒窗…中央空調關掉是可能二氧化碳升高 08/02 08:58

wthouse: 自己一棟的,很多都設計中央空調,窗戶小小的,還怕人跳 08/02 08:59

johnny4369: 現在是第二批公告,只管政府機關只限民眾洽公區域@@.. 08/02 08:59

johnny4369: .辦公室沒管的樣子 08/02 08:59

wthouse: 樓不能開阿~不透過空調換氣,印表機電腦繼續發熱,跟蒸 08/02 09:00

wthouse: 籠一樣阿。一般辦公區依公告應該是不管啦,但是只要民眾 08/02 09:02

wthouse: 可來洽公的,都有解釋空間,要看管空屋的鄉民說明了~ 08/02 09:03

wthouse: payeah兄,不要一下子就講開罰啦,還要先改善阿。 08/02 09:04

Terrykho: 空調箱要開外氣吧 08/02 10:14

Sugarberry: 病大樓的成因是中央空調設備系統未定時清洗,保持空 08/02 10:23

Sugarberry: 氣流通則是解決方法之一,如要談到人員不適,建議用 08/02 10:23

Sugarberry: 室內熱環境及空氣齡計算,而非引用病大樓舉例。 08/02 10:23

maniaque: 退伍軍人症... 08/02 11:18

tcssh211054: 若是管制區域因保安問題不能有對外窗 不開空調難道 08/02 12:23

tcssh211054: 不會讓空氣品質變差嗎? 08/02 12:23

wthouse: Sugarberry兄講的就是我想了解的,不過,那個例子是環保 08/02 12:45

wthouse: 署網站的用語,【在密閉的建築物內,如果室內通氣量不足 08/02 12:47

wthouse: 時,污染物就容易蓄積而導致室內空氣品質惡化。】不是 08/02 12:48

wthouse: 我舉的例子阿。再說,以普通鄉民立場,覺得空氣品質不佳 08/02 12:49

wthouse: 請主管機關判斷有沒有違法須改進,應該沒那麼多限制吧? 08/02 12:50

wthouse: 說真的我反而比較擔心的是地方政府沒人力執行這老問題XD 08/02 12:51

wthouse: http://0rz.tw/f8Fga,這邊就有例子,文化部有人昏倒過。 08/02 12:55

wthouse: 行政院員工說,「窗戶都封成這樣啦,空氣不流通。有的同 08/02 12:55

wthouse: 事會暈。」女員工昏倒之後人人自危.....Y 08/02 12:56

wthouse: 不過最經典是這一句:流行搶著送公文到院長室,因為去過 08/02 12:57

wthouse: 的同仁都說:院長室好涼啊!---所以會想11點關冷氣阿。 08/02 12:58

netchiu: 白痴政策,冷氣開開關關更費電. 08/02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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