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保留休假的算法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taoafaea04 (Yorkshire)
時間 2016-12-23 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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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在大家為國旅卡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發請益文.... 但不休假加班費天數的計算真的讓我很混亂啊@@ 因為剛接這差勤業務,許多方面都不熟 所以想請教板上的人事先進: A同仁105年有28日休假,已休25日 照平常算法可領3日不休假加班費及11日超過強制休假天數的補助費 但A同仁去年有保留3天休假 假設這3日不繼續保留 那A同仁今年的不休假加班費及休假補助費各是幾天? 我的想法是這樣: 因保留的3天不繼續保留,所以將3天扣在已休天數內 已休25天-3天=22天(等於今年的假只用到22天) 總休假28天-已休22天=6天【不休假加班費】 已休是22天,超過14天強制天數為8天(22-14=8) 所以總結A同仁可領: 6日不休假加班飛及8日休假補助費 請問這樣的計算方式是對的嗎?? 請各位人事先進幫忙解惑,感激>< -- 感謝回覆! 我知道保留的休假不能領錢的規定 但那3天扣在今年的已休裡就表示今年的實際休假天數會減少 超過14天的休假天數每減少1天不就等於不休假加班費可以多領1天....? a大的意思是 已休25天-強制14天-保留的3天=8天(休假補助費) 雖然算法不同但算出的結果似乎一樣? 那不休假加班費呢@@? 謝謝a大耐心回覆 看到計算結果一樣安心了不少XD 也希望有更多人事高手補充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10.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2484110.A.478.html

showmeihuang: 若沒記錯,保留休假只有休或不休的問題,沒有錢的12/23 17:26

showmeihuang: 問題12/23 17:26

uan224: 有規定保留的不能給未休假加班費12/23 17:33

uan224: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12/23 17:37

uan224: 規定的12/23 17:37

a9301040: 我的理解是強制休假14天後,休的部分應該先用保留去扣12/23 17:46

a9301040: 我的意思是你的算法是對的 12/23 22:17

a9301040: 已休25-強休14=11-保留3=今年多休8(休補費)-非強14=-6 12/23 22:21

a9301040: 我們的算法只是理解上的問題吧,我自己覺得QQ 12/23 22:22

a9301040: 不然看看有無高手補充 12/23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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