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臨時人員轉約僱的休假年資問題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shaun (SHAUN)
時間 2014-08-12 0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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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此篇文章是幫同事詢問的 我同事原為機關的臨時人員(支領月新),今年改聘為機關工友 針對今年的休假年資,機關的人事認為不可銜接併計 所以今年休假是0,明年休假是9.5日,後年休假是14日 (同事的資歷自99年起即在機關擔任臨時人員) 根據版上的資料查詢「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03.28.局企字第1000029995號」 按其說明項含意:臨時人員只要符合「同一機關」、「年資銜接」,自受僱日起算, 並據以核算轉任工友之休假年資。 所以我同事今年應該還是有休假可以休吧? 以此去詢問人事,人事回答是說「這規定只適用約僱人員」 想請問版上懂人事法規的版友,是同事對於公文的見解有誤嗎? 如果不是,那又該如何向人事爭取應有的權利,謝謝~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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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a520: 只要之前吃的經費不是人事費中員額內 是不可銜接沒錯 08/12 06:44

a6837497: 印象中是不行 臨時人員有放51勞動節,約僱人員無 08/12 12:16

a6837497: 加班費的算法也是不一樣 另外一個是用人事費一個是用業 08/12 12:18

a6837497: 務費支薪(沒記錯的話) 08/12 12:19

shaun: 那請問函示所謂「臨時人員」的資格,是要如何才可適用? 08/12 12:34

cigxm: 為什麼臨時人員 可以轉任工友??? 08/12 12:57

maniaque: 人事跳針吧,公文主旨已經寫明 08/12 13:07

maniaque: 曾任"臨時人員"或聘僱人員 08/12 13:07

maniaque: 若是我要爭,我就直接拿著去面報首長 08/12 13:08

maniaque: 看要是今天你人事講的對,我甘願記過,你人事講錯,受懲處 08/12 13:08

maniaque: 不過,還是先釐清臨時人員當時雇用的依據先吧.... 08/12 13:09

maniaque: 解釋函是分兩部分在解釋,鄰十人元->工友 08/12 13:09

maniaque: 跟 約聘僱人員->公有... 08/12 13:10

maniaque: 齁~~~~win7 新注音怎這麼爛啦~~~ 08/12 13:10

s8960046: 請問臨時人員要怎樣才能轉任工友??? 08/12 13:54

s8960046: 或是改聘為工友??? 08/12 13:55

Lumia520: 工友員額早就被凍結了....我懷疑你朋友是真的變工友嗎? 08/12 15:52

shaun: 那我再確認資訊是否有誤,謝謝 08/12 17:36

maniaque: 工友在人行局那份解釋函裡面有提到特定條件可以新聘 08/12 17:46

Lumia520: 特定條件似乎是原住民跟身障(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08/12 17:47

Lumia520: 但好像還是得發文給人事總務核准才行 而且條件嚴苛 08/12 17:48

blockhorse66: 工友老早遇缺不補 我家工友去年申請退休 科長阻饒再 08/13 12:02

blockhorse66: 三 最後搞到配偶來找科長 才在今年初退休 08/13 12:02

haiang0612: 大概也是掛臨時人員的工友吧.. 08/13 12:30

bobo1478: 想問臨時人員怎麼變工友+1 08/13 21:17

shaun: 好像很多人想問如何改聘工友,我確認過了,那並非是工友職 08/13 22:53

shaun: 所以我個人無法回答相關問題,抱歉 08/13 22:53

Lumia520: 我也在各機關流浪當過臨時人員,知道辛酸。不過,我覺得 08/14 09:43

Lumia520: 臨時人員只能當短暫避風塘。 08/1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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