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縮短實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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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U300 (鄉民就是鄉民)
時間 2009-12-15 13: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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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問的是,我原本是地方特考4等考上今年高考三級 : 目前是3本1 但是占的是4-5職等的缺(權理) : 銓敘函是寫"以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資格權理委任第4職等" : 這樣符合"占委任職缺訓練,具有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資格者。"嗎? : 是否可以縮短實務訓練2個月呢? 謝謝!! 我去年普考用先前職代的經歷(同一職系連續超過8個月)縮短2個月 於97年12月期滿,委3權4,占4-5缺 今年高考報到占5,6-7的缺,因為之前是委3,非低一職等(委4) 加上之前職代曾換缺,從5,6-7換成6-7又因組織編修調整成5,6-7 567那兩段認定是委任,故不能當作是同一職等的經歷 所以無法縮短實務訓 不過委任3的部份因為97年12月就合格實授,97年12月起就是正式任用 所以雖然已經離開原機關到高考機關報到,但98年有另予考績,由原任機關給 所以如果你是3本1占4-5的缺,那跟我一樣不能縮短 -- ◆ From: 61.60.1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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