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2720338.A.9BE.html
推 jackchangaa: 已授權自行處理,,至於授權給誰,,副市長逃不掉,,全案 02/01 00:38
→ jackchangaa: 翻譯,,本諸權責,,依規定辦理 02/01 00:38
推 xxxxcat: 這樣亂批一通只會搞死承辦人而已 02/01 01:01
推 nldwmg: 風兄的回覆說到我心坎裡~ 02/01 01:55
推 chungrew: 本來就是這樣,分層負責,要是什麼公文都要市長來決行, 02/01 02:32
→ chungrew: 那市長就算1天有48小時也不夠用 02/01 02:33
→ Imuran: 秘書長、副市長都覺得該上陳,顯然是府一層溝通有問題吧 02/01 03:25
→ Imuran: 要陳到市長室蓋到正章其實有點難說 02/01 03:29
推 legendsing: 真心同情台北市政府的同仁...... 02/01 08:17
推 tenka92417: 搞不懂柯用市長職章蓋在下面幹嘛..他是還要上陳給誰 02/01 08:38
→ tenka92417: 啊.. 02/01 08:38
推 hensury: 看批示就知道人家菜逼八 對他來說章蓋哪不都一樣XD 02/01 09:31
推 jackdawliu: 大言不慚的說開放政府,現在留出確要徹查~好笑 02/01 09:34
推 sorrows: 余文 陳鎮慧 劉如意 做帳的真要小心 長官只會冷眼傍觀 02/01 09:48
→ sorrows: 不管擬辦如何 遇到准駁不明講的老闆我一定逃走 太可怕了 02/01 09:49
推 yamazaki2010: 柯P意思這種小事代決就好了。公文那麼多,哪批的完 02/01 09:58
→ yamazaki2010: 只是那些公文是小事,就是大學問 02/01 09:59
噓 lucas01: 行政體系就是政府最大毒瘤 你x媽的不敢廢公文系統科p廢物 02/01 10:38
噓 spector66: 開放政府跟私自拍攝內部簽陳外流是兩回事 02/01 12:24
推 aling366: 沒sense+1 02/01 12:59
→ xxxxcat: 內部文件外流真得挺無言的 02/01 13:44
推 amuta: 台北市政府員工,好辛苦!!拍拍 02/01 16:13
噓 oldwolf: 依妳的意思就是只想要長官批示,而你照辦,那請妳跟請高 02/01 18:17
→ oldwolf: 中生畢業的人有什麼差別? 動動腦子吧,人民請你來集思廣 02/01 18:17
→ oldwolf: 益,不是來聽人家打一鞭走一步的,柯p應該是這個意思 02/01 18:17
推 xxxxcat: 長官不批示最好是承辦人自己能搞定啦 02/01 18:45
推 mayeve: 長官批不要讓我生氣後面並陳的稿總發文會給你發嗎 真好笑 02/01 18:47
→ mayeve: 這種批示承辦人要怎麼自己搞定?要怎麼發文 02/01 18:47
噓 artisi: 推文一看就知 哪些人士純鄉民非公務員來亂滴 02/01 18:56
→ artisi: 沒長官批示不能發文 只會嘴砲的鄉民怎聽的懂 對牛彈琴 02/01 18:57
推 tenka92417: 狼哥的噓文理由真的頗呵...還要承辦人有自主意見咧... 02/01 19:49
→ tenka92417: 還集思廣益咧.... 02/01 19:50
推 wblij: 正常來說這類公文會有複閱 不會由承辦人自己決行吧 02/01 21:12
→ wblij: 需要複閱的文則是由高到低逆流程跑一遍 02/01 21:14
→ wblij: 如果各層主管看到這種批示還沒補救才奇怪吧 02/01 21:15
→ wblij: 我不認為這種批示有啥問題 應該退到副市長和主秘就會決行 02/01 21:17
→ ezmantalk: 看推文就知道有些人根本不知道基層公務員在幹嘛 02/01 21:31
→ ezmantalk: 而且完全不知基層公務員對這種批示覺得莫明其妙的原因 02/01 21:32
→ ezmantalk: 複閱以市府狀況來說 是市長室下來的問題會交給局室首長 02/01 21:32
→ ezmantalk: 以本案來講就是文化局長 局長以上市長以下不會複閱 02/01 21:33
→ drache: 回應wblij大:如果照你說的這樣,柯P根本不該簽字在公文上 02/01 21:33
→ ezmantalk: 而且柯P這樣寫根本無法做事 就是之前因為一些案件 02/01 21:34
→ ezmantalk: 具體我忘了 不過就是首長愛批「閱」等語意不明的字 02/01 21:34
→ drache: 而是應該用便利貼寫意見貼在公文上,然後退回應決行之層級 02/01 21:35
→ ezmantalk: 之後有弊案 首長撇的一乾二淨說 我只有閱(讀)沒有說決 02/01 21:36
→ drache: 不然依照他的批示,我不認為副市長或主秘敢在複閱時"決行" 02/01 21:36
→ ezmantalk: 印象中跟李登輝有關 結果後來就要求首長批示「可」「如 02/01 21:37
→ ezmantalk: 擬」、「再研議」等明確指示 02/01 21:37
→ ezmantalk: 而且複閱本身是一種「知悉」 只是讓局處首長知道 02/01 21:38
→ ezmantalk: 這文上去到府一層 府一層高層的意見為何 並不會沒有複 02/01 21:38
→ ezmantalk: 閱就沒「決行」 02/01 21:39
→ drache: 樓上e大正解,批示這不是國文造詣問題,而是單純Yes or No 02/01 21:40
→ drache: 柯P這麼重視效率的人,這種不明確的批示卻反而造成沒效率 02/01 21:43
推 zooeybones: 那個東西是給局處首長or秘書長 副市長看得 02/01 21:57
→ zooeybones: 他的意思就是7萬的東西不用市長決 02/01 21:57
→ maniaque: 才怪..... 02/01 22:34
→ maniaque: 今天要是某雄的案子,差七萬,一個不爽就把承辦送政風 02/01 22:34
→ maniaque: 不要太鐵齒,以前皇帝也是一個不爽就直接砍掉大臣的頭 02/01 22:35
→ maniaque: 現在底下只能說 "完成階段任務" "人生規劃"...... 02/01 22:35
噓 letumvelvita: 只是隻狼 講得這麼厲害 連個公務員都沒幹過的 02/01 23:00
→ letumvelvita: 叫什麼叫阿 你幹過一個月公務員還講得出這種話 02/01 23:00
→ letumvelvita: 再來嗆說承辦人自行處理 02/01 23:01
推 Imuran: 這內容是可以寫在黃條上退副市長讓他決(蠻常見),直接寫 02/01 23:41
→ Imuran: 沒很妥適,而且承辦人要重簽會很困擾 02/01 23:42
→ ezmantalk: 簽大簽複閱就說不會給局處首長以上 市長以下 02/02 00:16
→ ezmantalk: 而且請注意該案是「差異7萬」而非「總價7萬」 且 02/02 00:17
→ ezmantalk: 分層負責並不限以金額 而是事權相符 所流出的內容 02/02 00:17
→ ezmantalk: 就只有柯的批示 除非有經手過公文的人才知道簽稿並陳 02/02 00:18
→ ezmantalk: 什麼 如果柯P只是覺得不用首長決 那應該要問局處首長 02/02 00:18
→ ezmantalk: 以上為什麼要這樣而不是批個你自已搞定,經辦人怎麼 02/02 00:19
→ ezmantalk: 自已搞定? 02/02 00:19
→ drache: 有辦過公文跟完全沒辦過公文的人,從推文內容一望即知 Orz 02/02 00:29
推 aling366: 有辦過公文跟完全沒辦過公文的人,從推文內容一望即知+1 02/02 07:07
推 aling366: 會不會柯p不懂分層授權的概念才寫出這種批示? 02/02 07:09
→ aling366: 如果事情能讓承辦人自己決,承辦人就自己搞定沒問題阿 02/02 07:10
推 tenka92417: 承辦人能自己決行承辦案件事情就大條摟... 02/02 07:14
→ skyleo: oldwolf應該還沒出社會,不然不會講出這種笑話 02/02 08:04
→ skyleo: 稍微大一點的公司也是要跑公文的,除非他進不了大公司就... 02/02 08:05
推 likeyou2: 沒簽過公文不懂內部流程的拜託別來秀下限好不好阿? 02/02 08:35
→ likeyou2: 政治領導專業 外行批判內行 02/02 08:38
推 abc93: 說到心坎裡+1,我最近也要簽府簽,希望秘書長就決掉!!!XDD 02/02 14:49
→ abc93: 誰決都好總之不要市長決....我的只是小事情....(XDDD 02/02 14:49
→ haiang0612: 其實很多案件拜託一下秘書長都可以決掉..哈哈.. 02/02 18:01
→ haiang0612: 本案這樣批示,看來只能拿去副縣長問他願不願意決掉了 02/02 18:07
→ airlow: 一樓說已授權自行處理,我可沒看出來 02/04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