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約僱人員-婚假疑問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langray (好冷喔~"~)
時間 2019-06-19 23: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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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小弟的友人, 前些日子才到單位報到。 https://imgur.com/a/6Z1mSNo ←此為契約書,已遮塗部分部位 前提: 在上個月面試,後來接獲錄取通知電話。 先是拒絕,後來人事又來電詢問拒絕原因。 電話中據實以報,因為後續會有請婚假的需求,怕有所影響。 但人事電話中感覺態度盛情難卻,並提到都依規定辦理就好。 所以就答應了這份工作。 目前情況: 基於禮貌,報到後幾天,先向主管報備,之後會有要請婚假的動作。(2個月後) 主管知道以後,似乎很驚訝的感覺。 後續以公務繁忙為由,要求友人辭退。 友人回覆在報到前,已跟人事報備過會請婚假的事了。 但主管說人事並沒有告知這回事。 小弟疑問來了,姑且不論是否有提前告知;更何況也是有提前告知的動作下。 1. 公務人員主管是否可以以類似情況理由要求新進約僱人員離職?是否違法? 2. 契約書中明訂,第五條給假依"給假規定"辦理。 法規: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28 第3條第四項: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 主管是否可以用業務之由擋假或是不批准? 3. 如主管強勢逼退的情況下,有何申訴管道?或是該用甚麼樣的方式處理較恰當? -- 基本上友人是抱持盡量可以用協調的方式來處理。 因為當初答應接了這個職務,已拒絕其他已錄取之工作。 並且,於情於理都站得住腳,實是感到莫名委屈。 因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就來請教各位前輩,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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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uka: 你可以請 他可以擋 可以找到職代比較好談 06/19 23:37

kangta2030: 職代也都是找約僱人員 同樣都是約僱人員當然讓你辭退 06/20 01:36

jeffgoodboy: 約顧就別想太多,標準公務機關的次等公民 06/20 08:43

lolicone: 如果你是簡15 主管應該不會擋 06/20 08:48

yachun28: 簡15的約僱爽到爆啊,議會輪值只有中午吃便當的時候出現 06/20 10:18

yachun28: ...上班聊天下午留下來騙加班時數... 06/20 10:18

tmwckebbhf: 有這顧慮為何一開始還去面試?不是矛盾嗎? 06/20 10:53

sukisho: 矛盾的人事吧~怎麼沒跟主管講~我覺得原po沒有不對 06/20 12:40

tmwckebbhf: 108年高普考應該全都分配完了吧?這個不是職代嗎?怎 02/13 15:08

tmwckebbhf: 麼還在職? 02/1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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