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Military
大家好,想請問一下板上的高手們一個資訊。
最近查了一下後備軍人的召集規則,如果發生戰爭,
應該是依照戶籍所在地進行召集對嗎?
也就是說,假設戶籍所在地是花蓮,就由花蓮的後備指揮部召集,
後備軍人就到花蓮的後備指揮部報到。不知道我理解是否正確?
另外,到花蓮的後備指揮部報到之後,就會在花蓮的某個軍隊進行戰時任務,
而不是分配到其他地區進行任務對嗎?
還是說,會依照當年退伍的軍種以及專長向不同的後備指揮部報到後進行分配?
謝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4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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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mmimi11tw : 請洽詢Militarylife 軍旅板 11/06 10:51
→ smaxtor2002 : 你當年度有收到動員召集令 才需要報到 11/06 10:54
→ cwjchris : 軍旅版 11/06 11:32
→ rex01 : 當年度收到動員召集令的才須在第一波通知報到 11/06 11:55
→ rex01 : 警察也會再遞交通知書,原則上到各地後備指揮部集合 11/06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