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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拿司法文書被告的個資去檢舉會違反個資
看板 |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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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kymco9999 () |
時間 | 2025-06-27 18:4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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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知道,司法文書除了不起訴處分書,部分檢察官會隱蔽被告個資,其他都會公開被 告的身分證、生日、住居所、姓名等 假設因為告訴人或自訴人、原告跟被告有糾紛,告訴人或自訴人、原告拿到相關司法文書, 例如含有被告的不起訴處分書、判決書、裁定等等,上面有被告的地址,可以從這裡的個資 拿去做其他用途嗎,例如檢舉被告的違建等,如果被告用各種方式發現是告訴人、自訴人或 原告所檢舉的,被告反而提告個資法,會違反個資法利用的規定嗎,雖然檢舉被告而被告要 知道是告訴人、自訴人或原告等檢舉的並非容易的事 (以上非個人的處境,是我身邊友人遇到他被告,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上面有個資,沒幾天 莫名收到違建通知,住了50年都沒遇到這種事情,懷疑是告訴人去檢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