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車禍求償

看板 LAW
作者 samsun34567 (0.0)
時間 2023-05-01 05: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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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於4/1上班途中騎在慢車道上撞上從停車格轉出之汽車,對方無傷,我送醫急診後 : 左腳蹠骨骨折,後續初判表出爐對方為全責。 : 開刀打鋼板,醫藥費總共自費6萬多,醫生診斷書有註記「宜休養三個月」、「專人照 : 一個月」,想請問因為我有兩份工作(一份正職一份打工)到時調解要求薪資損失是可 : 兩份工作都要求對方賠償嗎?是否可直接使用投保明細舉證? : 另外對方從發生事故到今天一通電話都完全沒慰問過,還是我主動聯絡對方,對方才請 : 書處理,至今我依然不知道對方的態度為何(虧他還是醫生),感覺就是不想處理不聞 : 問,精神賠償我是可以要求的嗎?大概多少會比較合理呢? : 先謝謝各位大大解答! 真心建議….先帶驗傷單去警察局提告了。其實車禍當下就應該先提告了,法院流程都要 跑很久,告了之後還是會去調解。先調解根本多此一舉又浪費時間。而且看起來對方就是 要擺爛,有些人就是不被告不怕。過世傷害骨折加對方態度惡劣應該至少判個3個月就是 九萬,醫療費去跟對方強制險申請出險。剩下的賠償就從九萬往上加。大概是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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