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6711840.A.72C.html
→ opas1216:都是啊....191-2只是把侵權事由寫出來而已吧 07/30 17:51
推 chengtingXD:191-2是推定過失,要由行為人舉證無過失,184是被害人 07/30 18:22
→ chengtingXD:要自己舉證,兩個是請求權競合 07/30 18:22
推 a9301040:自由競合說 07/30 18:29
推 aij:不是吧 是法條競合喔。 191-2是184的特別規定 08/05 01:41
→ aij:自由競合或相互影響那些是契約責任跟侵權責任競合才有意義 08/05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