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62309319.A.8E4.html
推 mandylien : 我沒不適應啊?07/05 15:01
推 toroiver : 內文應該是指前陣子的別媽媽文章07/05 15:12
→ toroiver : 我目前的托嬰 之前有個小孩最後一天放學家長來接(07/05 15:18
→ toroiver : 可能去念幼幼或小班 反正滿三歲就不能再待托嬰中心07/05 15:18
→ toroiver : )我看老師還在哭... 即使對老師真的很不滿 我想我07/05 15:18
→ toroiver : 應該也不會這麼做 何況老師是領薪水的 對她們來說沒07/05 15:18
→ toroiver : 什麼差別吧且難道負責人或老闆會授意老師特別對待小07/05 15:18
→ toroiver : 孩?07/05 15:18
→ naini : 我送的托嬰有老師離職,最後一天也是抱著小孩哭07/05 15:23
推 chen20815 : 就是一樓啊……07/05 15:51
推 Mochi223 : 這篇言詞犀利,但是說的沒錯07/05 16:11
推 lepapillion : 你會被說沒銅鋰鋅喔~~不過真是實際的一篇,我喜翻07/05 16:42
推 chocorei : 你好派,我喜歡XD 07/05 17:17
推 slian : 我們是候補到就先說了,園方還很善意的告知註冊費可07/05 17:53
→ slian : 以退,但後來發現女兒真的很喜歡私托老師,還是留在07/05 17:53
→ slian : 私托,一般私托應該是不會因此有什麼差別待遇07/05 17:53
推 kgi : 推你07/05 19:38
→ ee50 : 寫真好07/05 21:01
推 cynthia1123 : 原原po不就也是覺得不妥,所以上來問? 07/05 21:49
推 cynthia1123 : 想知道你的建設性意見是? 07/05 21:51
推 chouchia : 原原PO覺得不妥 然後他的想法是提前一周 07/06 04:24
推 sisistar : https://i.imgur.com/Rnteg1C.jpg 07/06 10:22
推 sisistar : 雖然不確定一樓是不是在新北市的公托,但相關網頁也 07/06 10:24
→ sisistar : 寫明「視家長需求提供延長托育服務」,什麼叫一樓半07/06 10:24
→ sisistar : 斤八兩,這是公托本來就有而且還特別強調寫在網頁上07/06 10:24
→ sisistar : 的服務。07/06 10:24
推 sisistar : 我覺得就是政策上提供這服務跟家長,結果老師口頭上07/06 10:26
→ sisistar : 卻與政策反向而馳,然後卻指責一樓是自己製造的麻 07/06 10:26
→ sisistar : 煩? 07/06 10:26
推 sisistar : 我也支持原原po能早點講就早點講,這是基本尊重,07/06 10:29
→ sisistar : 但是妳用僱主來比喻也差的很多,僱傭關係是有勞基法07/06 10:29
→ sisistar : 保障的,跟送私托是完全不一樣的,就算要最後一天07/06 10:29
→ sisistar : 講也是不違法(但有無違反契約我就不確定了)07/06 10:29
→ Misiasuu : 法律過得去那道德?我們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我們有道德07/06 17:22
→ Misiasuu : 倫理不是嗎?不能提早說讓人家好做事? 07/06 17:22
→ Misiasuu : 現在大家都對自己只求不違法,對他人都要以道德批判07/06 17:23
→ Misiasuu : ?07/06 17:23
→ Misiasuu : 若私托也是前一天跟你說喔抱歉我們必須讓您孩子退托07/06 17:24
→ Misiasuu : 喔,因為那個這個等等因素,明天不用來了啾咪,人家07/06 17:24
→ Misiasuu : 也沒違法,道德上站得住腳嗎?07/06 17:24
推 akane01 : 看原文「我的想法是最後一......」還以為要接「個 07/06 22:29
→ akane01 : 月告知」,結果是「周告知」,那跟「最後一天」根 07/06 22:30
→ akane01 : 本沒差啊! 07/06 22:30
推 Misiasuu : 哪天真有寶寶被通知明天不用去托嬰了,我看又要上來 07/06 23:20
→ Misiasuu : 公審討拍鬧大吧。希望某些人覺得沒問題的可以出來說 07/06 23:20
→ Misiasuu : 園所沒有違法「不好意思喔人家沒有違法喔啾咪」(翻 07/06 23:20
→ Misiasuu : 白眼 07/06 23:20
推 sisistar : 您的理解能力才是好棒棒,沒違法但是不尊重人的事 07/07 08:28
→ sisistar : 我一定也會不爽,我有說可以接受嗎?我也沒鼓勵原po 07/07 08:28
→ sisistar : 這樣做,我想表達的是你的舉例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07/07 08:28
→ sisistar : 。 07/07 08:28
推 sisistar : 另外一樓覺得與現實與政策不合(應該就是您自己理 07/07 08:31
→ sisistar : 解成麻煩的想法),於是上來問問這情況是否常見,這 07/07 08:31
→ sisistar : 有什麼好心虛?完全不知道您在回應什麼?然後您給人 07/07 08:31
→ sisistar : 貼標籤說是公審,現在只要上網質疑政策與現實不合就 07/07 08:31
→ sisistar : 是公審? 07/07 08:31
推 sisistar : 我打的文字可以讓你誤會成這樣,我想應該是我才要 07/07 08:37
→ sisistar : 檢討了(嘆氣) 07/07 08:37
推 Misiasuu : 我想先聲明,因為都是文字沒有溫度,其實我並沒有很 07/07 11:35
→ Misiasuu : 兇或很激動,我只是覺得很有趣,我認同於法無不合, 07/07 11:35
→ Misiasuu : 但我覺得做人處事應該要以道德價值在看事情,s大有 07/07 11:35
→ Misiasuu : 無想過您說法說不定就是想最後一天/一週才說的父母 07/07 11:35
→ Misiasuu : 在想的?我沒有違法喔~ 07/07 11:35
→ Misiasuu : 公托有提供此服務,但不代表要好聲好氣,公托人員並 07/07 11:35
→ Misiasuu : 不是公務員,是適用勞基法(我記得沒錯的話),難道 07/07 11:35
→ Misiasuu : 我今天不想拿這筆加班費也不行嗎?對不行!因為有小 07/07 11:35
→ Misiasuu : 孩還沒走、所以勢必要有輪值老師留下來照顧孩子等父 07/07 11:35
→ Misiasuu : 母接,政策這樣規定老師也做了,那麼是不是可以不要 07/07 11:35
→ Misiasuu : 去研究老師臉色?巴結一點若能送點心什麼的就送當一 07/07 11:35
→ Misiasuu : 點心意老師要的也只是家長一句謝謝謝妳們辛苦了的同 07/07 11:35
→ Misiasuu : 理心(私托可以收我不知道公托能不能) 07/07 11:35
→ Misiasuu : 最後,s大最後的無奈我覺得好像有聽到聲音,抱歉喔 07/07 11:35
→ Misiasuu : 若我發言讓您不開心請見諒 07/07 11:35
→ Misiasuu : 我家8/1要轉另一家、6/1就說了,老師這最後兩個月每 07/07 11:38
→ Misiasuu : 天都在跟我兒練習道別、也幫我們一起為孩子做心理建 07/07 11:38
→ Misiasuu : 設(快一歲分離焦慮非常嚴重),我覺得不要以小人之 07/07 11:38
→ Misiasuu : 心度君子之腹,就提早說讓人家可以通知後補爸媽、提 07/07 11:39
→ Misiasuu : 早通知讓老師跟孩子慢慢道別、提早通知讓孩子有機會 07/07 11:39
→ Misiasuu : 慢慢練習道別,這樣不好嗎? 07/07 11:39
推 sisistar : 現在才看到M大回文,我沒有不開心唷~別想太多 07/27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