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爆乳美女教練伴遊被硬上 收4300美金假匯款單警

看板 sex
作者 solumate (姆咪魯肥宅)
時間 2021-04-17 21:01:15
留言 47則留言 (20推 2噓 25→)

想延伸討論兩個議題。 1. 如果女生有私訊證明, 講好金錢對價僅限吃飯、聊天喝咖啡, 不能有親密行為。 雖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這些都只是場面話, 進了旅館就是有默契,同意讓某些事情發生。 但如果女生拿這個當證據出來咬你, 還是有相當可能被判刑的, 特別是你堅持不和解給錢的情況下。 (給錢就有機會被緩刑) 所以大家以後就算要約, 也注意別留下話柄, 至少保護自己不要被反咬性侵的可能。 2. 請大家注意一下,「誹謗罪」的成立要件, 盡量不要亂講話去踩到線。 即便你講的為事實,但無關公眾利益的話, 還是有可能成立誹謗罪的。 舉例來說,小美在酒店陪酒, 但小美當酒家女這件事情, 並不會影響公眾利益, 所以假如你到處宣傳小美在陪酒, 還是可能成立誹謗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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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kcc: 共勉之 04/17 21:05

kyozwhie: 毀謗罪是這樣用的? 不就陳述事實嗎? 04/17 21:07

JasperLo: 最可憐的是男友 只能吞下去 04/17 21:07

rukawa514: 誹謗罪不能涉及私德阿,除非與公眾利益有關 04/17 21:10

will12042039: 一次12萬男友也算賺不少了,趕快換下一個還來的及 04/17 21:11

damm: 醫哥你這麼有興趣幹嘛 04/17 21:11

rukawa514: 之前有個騙砲白吃説要告我,笑死被我嗆説你利用生病騙 04/17 21:11

rukawa514: 砲這與公眾利益有關阿,半年了我活的好好的告到哪去, 04/17 21:11

rukawa514: 垃圾 04/17 21:11

rukawa514: 不用去説誰在賣之類,約砲的或被騙砲的一塊都沒拿到是 04/17 21:12

rukawa514: 有比賣的好多少? 04/17 21:12

GoldKiller: 都多大的人了 我是不信女生會同意進旅館沒有想過會發 04/17 21:13

GoldKiller: 生什麼事啦 04/17 21:13

cat170: *即便你講的為事實,但無關公眾利益* 04/17 21:16

a27588679: 支持提告 04/17 21:19

Jethroii: 支持她告記者 移花接木 04/17 21:19

XBOX720: 我有個問題 如果真的給錢還被告性侵怎麼辦 04/17 21:22

maxwell21: 這一定要告的 04/17 21:36

smho: 萬一交易順利完成,錢也付了炮也打了,但談價過程女生說自 04/17 21:39

smho: 己是天然的,事後對方看到她原本照片,可不可以告詐欺。 04/17 21:39

rukawa514: 醫哥這篇講的就是,就算真的有賣大家亂推,當事人是能告 04/17 21:43

rukawa514: 不管是不是她,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做,她都能告且大機率成 04/17 21:44

FlynnZhang: 佛 04/17 21:45

Jimny5566: 毀謗罪是這樣用的?事實哪來毀謗?? 04/17 22:11

Jimny5566: 看到法條了 推一下 04/17 22:13

FireNdsl: 第一點性侵很難告成啦!有對話紀錄也一樣,1.有健身在 04/17 22:40

FireNdsl: 房間當下沒反抗求助,2.離開房間後沒立即求助, 04/17 22:40

FireNdsl: 這兩點要怎麽跟法官解釋 04/17 22:40

Jasy: 2是事實啊 私德無關公共利益仍可成立誹謗罪 04/18 00:36

Jasy: @XBOX720: 如果真有這種事 記得留好證據 被告時拿出來反駁 04/18 00:39

Jasy: 不起訴或無罪的機會相當大 04/18 00:40

JessicaA1ba: https://i.imgur.com/c3tIh8V.gif 04/18 00:50

Hohenzollern: 飯店餐廳吃飯是先培養氣氛 然後才上去房間做生意 04/18 01:24

julies0215: 原來平常那些高級飯店泳照是這樣來的啊 嘻嘻 04/18 03:50

xxccpp: 舉例不好啊,我就覺得陪酒很屌很驕傲,陪酒很光榮,所以 04/18 10:45

xxccpp: 我告訴大家小美在做一件很光榮的事情,根本就沒有誹謗意 04/18 10:45

xxccpp: 圖,怎麼起訴我 04/18 10:45

nutta: 可能要法官覺得的「一般人覺得」吧,「你覺得」不一定有用 04/18 16:56

nutta: 畢竟不是機器人判案或上帝判案,沒辦法完全客觀或通靈 04/18 16:56

nutta: (應該是檢察官不是法官 04/18 16:57

nutta: 反正就是個不能通曉人心也不客觀的人就對了 04/18 16:57

korzen: 上面的你可以試試看就會知道你的主觀意識在法庭上有多脆弱 04/18 22:32

t755079ttt: 支持告記者啦 04/19 01:34

nutta: 沒錯,主觀意識有用的話法律早就廢了 04/19 17:45

eddie1212: 毀謗? 04/20 08:52

genovis: 原文怎麼被鎖了?證據那篇被版主刪了? 04/22 01:04

wutsubasa: reurl.cc/Xe81GD 06/0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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