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女不滿朋友也被性侵爆發乾爹獸行 雲林色男判7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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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z44444 (陰人拜陰廟=小鬼拜大鬼~~)
時間 2020-02-17 18:57:35
留言 45則留言 (23推 8噓 14→)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350910 2020-02-17 16:40 聯合報 / 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即時報導 雲林未成年少女從小學四年級到國一,被她稱為「乾爹」的母親同居男子,合計共性侵約 96次,直到被害少女得知連她未成年的朋友,也被乾爹灌醉伸狼手得逞,一怒之下,去年 揭露乾爹獸行,雲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罰共判他7百多年,兩案合併 應執行22年。 53歲男子,104四年間和離婚育有一男一女的婦女同居約2年,婦人的子女稱陳男為「乾爹 」,四人同居生活和樂。 後因男子賣掉房子,搬回老家居住,同居婦人才帶著子女也回自己娘家居住,兩人分居後 ,婦人的子女不滿舅舅老愛和家人爭吵,於107年間,先後再逃家跑去和乾爹居住,直到 婦人的女兒,去年將被乾爹連續性侵之事爆出來,婦人才報警處理。 被害少女向檢警指稱,她從小學四年級起到六年級,和媽媽一起和乾爹住一起不久,乾爹 常利用母親不在時,性侵她得逞,平均1月有3次以上,有次載他們去海邊玩,也趁大家不 注意,在車上性侵得逞,2少女被性侵達約96次。 檢警指出,由於男子疼小孩,平時也常摟摟親親,表現很親暱,致母親也不以為意,雖少 女曾透露乾爹碰她身體,但母親以為可能不是故意且也沒有證據,就沒予追究。 直到前年,被害少女的朋友來找她玩,和乾爹相識後不久,乾爹竟將她朋友灌醉後伸出狼 爪,先後得逞5次。後來,被害少女指稱,她升國中後,對乾爹的性行為更感噁心,曾用 刀片割自己的手腳、舌頭自殘,後來得知連她的朋友都受害,她無法忍受,才將事情爆發 出來。 男子稱兩女子都是自願和他發生關係,但不為檢察官接受,被害少女的哥哥也證稱他們曾 四4人共床,晚上有時感覺床在動,他妹妹原睡在他旁邊,但睡醒變成睡在乾爹那邊。檢 方起訴並求處重刑。 雲林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罰判每罪田7年4月,共性侵96次,合計判717年 又4月,另一少女被性侵5次,每罪3年4月共計17年。兩罪合併應執行22年。 -- 有些人的靈魂來自人道=>陽人 我只承認靈魂來自人道的人才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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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lin: 怎麼罰的可以罰到七百多年???? 02/17 19:01

jerrylin: 看看之前姦殺棄屍才罰幾年 台灣法官真的腦子有問題 02/17 19:02

GUANGLEI: 乾她媽的及掰爹 02/17 19:02

hebemike: 一樓,一罪一罰 02/17 19:13

Hohenzollern: 少女會不會是不能忍受同學和乾爹在一起 02/17 19:14

starfuck: 700多年合併變22一罪一罰根本就笑話 02/17 19:25

z226071558: 我數學很差 不過我知道717+17不會是22 偉哉一罪一罰 02/17 19:36

sc113943: 一罪一罰再合併 犯罪天堂就在臺灣 02/17 19:48

jameshuangg: 法盲不要丟人現眼 02/17 19:55

kenryu: 你說她吃醋才舉報 那之前曾跟母親透露乾爹碰她身體幹嘛 02/17 20:02

kenryu: 之後又自殘幹嘛 02/17 20:02

kbdog: 所以以後我跟人買7百多元可以只給22元的意思嗎? 02/17 20:15

ha09875978: 建議當法官需要社會大學歷練幾年,不要只是考試機器 02/17 20:20

snowfish104: 建議樓上可以翻個刑法 不要只會出一張嘴 02/17 20:24

s27129804: 整天罵法官 你真以為他可以像鄉民用鍵盤隨便判案== 02/17 20:36

tengobo: 羨慕開苞兩少女… 不是 這人是禽獸… 02/17 20:39

frogman1128: 一罪一罰判七百多年,合併執行22年... 呵呵呵 02/17 20:43

jasonmoon: 法官是按照法條判刑 02/17 21:06

idmaker: 合併執行又變少 一罪一罰完全沒屁用 02/17 22:00

hedgehogs: 看推文就知道臺灣法治教育還有很長的路 02/17 22:25

peterlee97: 啊法官脫離常理現實噴他不行嗎? 02/17 22:40

jyekid: 哪個部分脫離常理? 02/17 22:56

jyekid: 依法審判 脫離到哪? 02/17 22:56

NingK: 說合併執行減少的找你選區立委阿,法律是法官寫的嗎 02/17 23:05

NingK: 立委修法,然後判決不爽怪法官,頗ㄏ 02/17 23:05

googee002: 700怎麼變成22? 02/18 00:04

marksky: 一樓又是網路法官,不懂裝傻好嗎! 02/18 01:54

li118: 法盲不要丟人現眼 02/18 04:36

li118: 想玩人民公審請去中國 02/18 04:36

adoko: 逃家去找乾爹住是...... 02/18 05:27

CK5566: 垃圾家長要負最大責任 02/18 09:51

a37821910: 為啥700多+17=22有沒有大法官開示一下 02/18 10:10

littlebobo1: 法律該修了... 02/18 10:16

tpupur622: 717年,笑死人= = 02/18 10:22

andyd: 台灣的司法本身就是個笑話,不管是立法的還是執行的 02/18 11:33

yitniya: 少女佔有慾太強了。。。 02/18 15:25

lisawu60623: 有夠噁的去死 02/18 18:26

iq1000x: 96次是96條 不是1條 02/18 22:08

iq1000x: 偷2次東西當然算犯2次罪不是1次 02/18 22:09

iq1000x: 這個答案鍵盤法官們接受嗎 02/18 22:09

ghoul125: 一堆法盲 堪憂阿 02/19 01:32

mjlove: 說少女吃醋得,腦袋有問題嗎?! 02/19 02:12

kemmok: 臺灣法官永遠都只會說依法處理,一點用處都沒有。 02/19 04:00

sutong0701: 看了一下推文覺得果然台灣人跟中國人同本同源毫無法治 03/01 02:01

sutong0701: 概念可言^ ^,幫補血 03/01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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