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教育部美術學科中心誠徵專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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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she ()
時間 2023-08-10 1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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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教育部國教署高中課程美術學科中心 專任助理 一、學科中心各項會議辦理(處理連絡事宜、會議紀錄等)。 二、協助辦理學科中心各項研習活動(必要時需要出差,有差旅費補助)。 三、學科中心行政文書資料處理(公文發送、單據處理等)。 四、協助填報每月工作檢核。 五、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一、大學或研究所畢業(無教學經驗或教育學分者均可) 二、有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個性穩重、認真負責。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美術學科中心) (近捷運松江南京站及行天宮站,交通便利) 週一至週五08:00-17:00(12:00-13:00為中午休息時間),週休二日,提供勞健保。 (若遇假日出差執行業務需要,得視情形擇日補休或依勞基法規定支領加班費。) 週休二日 工作滿一年享有1.5個月年終獎金,未滿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支給(需於12月在職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 (學士起薪33,769元,碩士起薪38,620元)。 1人 請洽教育部國教署高中美術學科中心李小姐(02-25019802), 或以E-mail聯繫([email protected]) 報名詳細資訊請參閱網頁https://reurl.cc/LAKQM4,並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報名表(請參閱網頁附件) 1. 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於面談時繳驗正本。 2. 寄送方式: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或郵寄至104372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美術學科中心) 收。 二、履歷表: 1. 格式不限,請隨報名表一併寄送。 2. 內容包含:學經歷、對美術學科中心業務之理解及其它能力相關佐證資料(500字以內 )。 三、報名時間:收件截止時間為112年8月 16日(星期三),以電子信件收件日期或郵戳 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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