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大家都一定會持有五年才出售嗎?

看板 home-sale
作者 lucas0902 (Luca)
時間 2024-04-02 19: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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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如果在原先工作地買了一間房子 確實自住滿兩年後 因為總總原因換工作離開原縣市 中間曾經房子出租給親友一年 然後就維持空屋 偶爾過年或節日家人會去居住 然後戶籍從一開始就一直沒變動 後來在新的工作地想要買房子 這樣還能符合重購退稅嗎 上網查好像找不太到相同的案例 看規定只有說有自住事實,且出售前一年未出租盈利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68.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2058762.A.36F.html

SouthEast62: 新買的房子跟原有的房子買進賣出的時間有在期限範 04/02 19:56

SouthEast62: 圍內,就能符合重購退稅。 04/02 19:56

nickme: 但是他中間有出租一年欸 04/02 20:09

nickme: 另外原有房子賣掉後,名下無房,還是適用首購嗎? 04/02 20:10

yun0615ch: 稅轉嫁給買家就好了啊 04/02 20:21

iwei0930: 明明稅是要逼屋主便宜賣 結果現在全變轉嫁消費者 呵呵 04/02 20:56

iwei0930: 空空真是自打臉 04/02 20:56

Tattoo: 蔡逼八才會覺得是要逼屋主便宜賣 04/02 21:19

SouthEast62: 出租給親友,有繳稅或報戶口留下紀錄嗎?要不然應 04/02 21:20

SouthEast62: 該很難查證這件事 04/0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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