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預售屋先後蓋好重購退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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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ivezoo (橄欖動物園)
時間 2023-12-07 23:36:57
留言 19則留言 (5推 0噓 14→)

是這樣的,原本打算在台北定居,所以買了一間小兩房的預售屋A,成交價1465,預計202 5年7月交屋,但後來決定留在台中,最近買了一間新的預售屋B,成交價1968,預計2028 年交屋 我的疑問是,如果我想要使用重購退稅的話, A房交屋後,我先自用,等B房交屋後,我再把A房賣掉,這樣我能拿回A房賣掉的增值稅嗎 ? 謝謝各位大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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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q7840: 兩年內一買一賣,你先賣A後買B可以退稅,但你要抓在賣A 12/07 23:46

qqq7840: 後兩年內確定B會交屋,要不然就不行。 12/07 23:46

olivezoo: 所以說我只要在B快蓋好之前把A賣掉就好了嗎?謝謝您! 12/07 23:48

bustinjieber: 可以啊,兩年內完成就好 12/07 23:49

bustinjieber: A賣掉之前要入籍一年以上, 12/07 23:51

bustinjieber: 並且‘’國稅局認定‘’你有自住事實, 12/07 23:51

bustinjieber: 再A賣掉後的‘’兩年內‘’,必須入籍B。 12/07 23:51

cutesuper: 可以啊 你這符合重購退稅 12/07 23:55

cutesuper: 然後是房地合一稅 非增值稅 12/07 23:55

chanel1259: A賣了稅先繳上去,等B交屋退稅的時間很煎熬。不知 12/07 23:57

chanel1259: 道稅務會出什麼招 12/07 23:57

olivezoo: 感謝大家的回答!為了達成居住事實看來得一個禮拜去住好 12/07 23:58

olivezoo: 幾天了:) 12/07 23:58

scopeowl: 有規定要入籍一年嗎? 12/08 01:09

peteryen: 居住事實就看人員怎麼認定,還有聽過要管委會提供水電 12/08 01:15

peteryen: 費、停車場出入證明之類的 12/08 01:15

cutesuper: 沒有規定 但你也可以只入籍幾個月賭看看 12/08 08:18

cutesuper: 這個就很人治啊 愛增加風險跟錢過不去是怎樣 12/08 08:19

abyssa1: 重購退稅抓很嚴喔 記得自住期間要留充分證明 12/0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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