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屋所得稅適用稅額

看板 home-sale
作者 boss01418 (公雞)
時間 2023-04-08 15: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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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目前有AB屋 A屋為婚前擁有,B屋為婚後購買為太太名下。兩者都分別設戶籍(A為本人,B為太太), 也均達6年。 現階段計畫1年後賣掉B屋,並設籍到A屋 請問 1.B屋是否能使用自用住宅持有6年 免稅額400萬 以及10%房屋所得稅 2.若期間裝潢A屋並有發票依據,是否能將裝潢A屋的費用 納為B屋持有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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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qmmmm: 爭點就在於國稅局是否能將婚前與婚後是否符合所得4 04/08 16:19

qwqmmmm: -5的課稅認定 04/08 16:19

dbluetree: 1看起來沒問題 04/08 16:24

angele: 2不合理吧?就不是事實呀! 04/08 18:19

sai0613: 1只要賣前一年沒出租應該可以,2你怎麼會有這種奇葩想法 04/08 19:26

sai0613: ?除非開發票裝潢公司是自己人或許可以偷吃步 04/08 19:26

tiano: 要看發票的明細怎麼寫吧? 04/08 20:44

boss01418: 因為查了一下條例 似乎只需要附發票證明 04/08 21:25

gowith: 實務上還要求附估價單、照片那些佐證發票 04/0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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