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子如何自保不被父母偷賣(代po)

看板 home-sale
作者 kitten123 ( )
時間 2022-11-04 02:49:45
留言 39則留言 (16推 1噓 22→)

認真回一下 房子是掛您太太的名字, 正常情況下應該是除了您太太本人之外沒有人可以動產權; 即使岳父母提金流證明買房的錢全部是他們出的, 您太太應該也能主張那是岳父母贈與, 贈與之物是不得要求返還的; 所以您擔心岳父母偷賣他們出錢買的房子應該不太會發生。 不過岳父母應該可以主張您太太應負撫養的義務, 至於撫養的義務要怎麼定義可能需要打官司才能確認了。 希望有解答到您的疑惑 背景介紹 我太太目前30歲 在大學的時候,父母用她的名字在宜蘭買了個法拍透天(現值大概1000萬) 兩年前在新北市買了個30年舊透天1500萬,頭期款500萬貸款1100萬(另裝潢300萬) 我太太年收入50萬而已,但是一個人就能貸款1100萬且不用我當保人(只是太太收入不夠 ,每個月貸款我都要幫忙出部份..)。 至於頭期款跟裝潢共800萬是岳父母全出,不過其實是我太太的戶頭裡面的錢 岳父母好像每年都會存一筆進去她的戶頭,應該是避稅吧? 為何我會說是我太太戶頭裡面的錢 是因為在兩年前報稅的時候我發現我太太有個利息錢八萬多, 去年報稅看的時候只剩一萬多。 而且我太太的確是有個帳戶跟印章都由我岳父母保管並操作裡面的金額 總之我也有透過自然人憑證去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過我太太的確名下有兩棟房子 問題來了,最近我太太跟岳父母吵很兇,吵到要斷絕關係 岳父直接說把現在買的房子賣掉還他800萬!! 當然兩間房子的權狀都在我岳父母那,印章也在他們那 吵歸吵,雖然房子本來我太太就沒出什麼錢 不過房子這麼香,當然不願意把房子歸還 所以問題是 岳父母是不是有辦法把房子硬是賣掉呢?或是提告我太太佔有房子? 查過網路,權狀沒有遺失是不能重新申請否則觸法? 目前已經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知(不知道有沒有用) 是否也需重新申請印章然後去戶政事務所變更印鑑章? 請問各位大大還有什麼自保的方式呢?? 對了,買這兩間房子的時候我太太人都沒到場,只拍了身分證給他們 所以會怕是不是岳父母要偷偷把房子賣掉也是挺容易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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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invisible: 回樓上,林鳳營真的很好賣阿,靠賣飲料我又可以多買09/17 13:08

dieinvisible: 一部跑車囉,你們繼續滅吧祝你們好運唷!對了,我的09/17 13:08

dieinvisible: 分店很多你一定看過XD09/17 13:08

FoxIz: http://i.imgur.com/qEE2Swk.jpg09/17 14:40

dieinvisible: 回樓上你真的吃飽太閒,我也不想跟你計較,如果這樣09/17 15:09

dieinvisible: 會讓你心情好點我也算是日行一善。09/17 15:10

zeroyaking: 人家刪掉了 你又備份下來了 XD 11/04 03:05

Sugimoto5566: 邏輯鬼才是你 11/04 03:14

moleming: 原po的狀況,讓我驚覺不能太早給子女房子,但遺產稅子女 11/04 05:33

moleming: 又不一定付的起… 11/04 05:33

smoothapple: 一吵架就金錢勒索也很難相處,父母都想要子孫家庭和 11/04 06:23

smoothapple: 樂融融,怎麼會這樣處理呢? 11/04 06:23

gardeniablue: 遺產稅付不起自己可憐的機率就大 11/04 06:29

gardeniablue: 目前看到提早處於的…都… 11/04 06:30

gardeniablue: 以前小孩看他臉色,自己花錢不用管 11/04 06:31

gardeniablue: 給了之後…(房名義上給),收租花支會被唸 11/04 06:32

gardeniablue: 給了小孩,小孩覺得收的租金就是在花自己的錢(?) 11/04 06:33

kamayer: 贈與可以撤銷 或主張借名登記 11/04 08:40

ceca: 那個父母有金流證明,可以取回. 11/04 08:51

vesia: 主張贈與的話,他太太要繳稅,有錢繳嗎哈哈 11/04 09:05

lch0425: 還好我是兒子,但也可能是兒子賊.我看過是用信託方式處理 11/04 09:17

lch0425: 效果不錯,而且當年遺產稅鎖在10%,賺到 11/04 09:18

jc761128: 家產真的要晚點分 扯到錢連父母子女都可以鬥成一團. 11/04 09:20

jc761128: 有金流的話 借名登記就沒救啦~ 11/04 09:22

cutemico: 太太要有能力可以付頭期款跟貸款啊,問題是太太有能力 11/04 09:32

cutemico: 嗎?應該沒有吧?太太父母看起來很懂稅法啊,反而是太 11/04 09:32

cutemico: 太傻白甜還認為父母要給他的,該不會是先生的意見吧 11/04 09:32

tswen: 可悲 太早給果然不對 11/04 09:40

kagaya: 誰賺的就是誰的。在錢面前連自己家人都不顧道義了嗎 11/04 09:40

kagaya: 竟然連登記小孩名字都有問題...登記小孩名字的用意 11/04 09:43

kagaya: 一般都是等爸媽過世之後就可以變小孩的 怎麼會吵成這樣 11/04 09:44

kagaya: 這讓我想到之前社會新聞報導有不給零用錢就殺阿嬤的... 11/04 09:47

kkmon: 推 房子這麼香 XD 11/04 09:47

summerair11: 遺產稅可以申請分期,可以申請實物抵繳,再不濟繼承 11/04 10:06

summerair11: 還沒辦完就先給買方代繳當訂金,像原本就普通人家結 11/04 10:06

frank111: 撤銷贈與和主張借名登記就好,一堆判例 11/04 10:16

tnGG: 備份 壞壞 11/04 10:44

OtterMan: 我喜歡這個簽名檔 11/04 11:17

MizPerfect: 人家都刪了,你還 11/0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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